中共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1 15:40 信息来源:县残联 作者: 浏览量: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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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10月14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5日,县委巡察办向县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对照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主任)为成员的县残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22年12月5日,召开机关干职工会议,再次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明确了落实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每项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2023年1月28日,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再次明确了目标任务,对存在的具体问题作出专门研究,要求全体机关干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主动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年1月18日,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专题讲授了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月28日,县残联党组组织机关干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发展残疾人事业方面的重要指示。二是完善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2.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欠缺的问题

  (2)“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交流。认真学习了省、市残联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与兄弟县市区进行交流探讨。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对残疾人“阳光家园”项目的落实进行了深入思考,起草了2023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方案,探索尝试由乡镇残联组织实施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着力提高残疾人服务工作质效。

  (3)“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起草修订了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明确康复股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责任,健全辅具台账申请、发放台账。三是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以需定供制定采购清单,2023年4月已完成第一批辅具采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4)“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在2022年的阳光增收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公示了培训的内容、承办机构、人数和补贴扶持方式。二是加强工作监管,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采购清单、采购合同、物资发放签收凭据。

  (5)“档案资料保管不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县残联档案管理制度。二是组织机关干职工集中学习了档案管理业务知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专门章节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2023年4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对党史学习教育认识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县残联机关学习制度。二是压实责任,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写2篇学习心得,完成1篇调研文章。

  (8)“中心组学习组织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再次学习了《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二是压实责任,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有关要求,以身作则,带头学习。

  (9)“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责任、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县残联网络风险防控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妥善高效处理网上投诉。二是分解工作任务,要求乡镇残联和各专门协会深入残疾人群体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降低网络舆情风险。三是加强学习,将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主动的问题

  (10)“某股室长在县委政务服务专项巡察整改过程中因缓作为被县纪委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二是以案为例,在机关干职工会议上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地推进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1)“超限额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超限额发放的2000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制度,在干职工会议上进行全面学习。三是细化机关绩效管理,更好地激励机关干职工干事创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12)“违规发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13个月工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规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10187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制定机关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细化绩效管理,更好地激励机关干职工干事创业。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13)“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330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制度,在干职工会议上进行全面学习,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14)“自制表彰文件发放奖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规发放的奖励资金200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制度,在干职工会议上进行全面学习,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三是细化机关绩效管理,更好地激励机关干职工干事创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15)“残疾人运动会专项奖励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对省市关于运动员专项奖励的有关文件和县委县政府对发放奖励的有关文件作了专门学习。二是完善奖励制度,到安化县进行学习交流,起草了《桃江县残疾人运动员奖励办法》,以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奋勇争先夺佳绩。

  (16)“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机关干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了再次学习。二是明确要求,要求机关干职工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17)“使用公款为干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规购买“爱民保”资金2641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强化学习,在干职工会议上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坚决杜绝类似违规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8)“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政府采购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规范了采购平台管理制度。

  (19)“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对所涉资产完成了资产登记。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的购建、登记、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0)“工作用餐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对工作用餐申报、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开展学习,组织干职工对机关财务制度进行了专门学习。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1)“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超标准发放的餐补资金408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修订了工会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会活动年度计划,严格工会经费开支管理。三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2)“虚报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重报的差旅费35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建立财务会审联签制度,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加强财务票据报销审核,实行一事一结算一报销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3)“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反规定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34593.98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建立财务会审联签制度,严格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加强财务票据报销审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4)“违规配缴住房公积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反规定配缴的住房公积金3115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建立财务会审联签制度,严格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加强财务票据报销审核。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5)“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坚决杜绝项目资金混用、乱用。二是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把项目资金用活用实,发挥出最大的资金效益。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优的问题

  (26)“党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党组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反思和研究。二是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决策会议作为接受监督的一项常规措施。

  (27)“党组决策原则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违反规定发放的干职工子女升学奖励资金9000元进行了追缴,并上缴至国库。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完善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8)“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谋划、少研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修改完善了《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重新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范围,职责要求。党组坚定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明确规定,党组每个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四是开展常态化常规督查,2023年1-2月开展作风督查4次,未发现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29)“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对监督执纪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面学习。二是开展以案示警教育,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身边发生的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警醒大家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0)“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开展股室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自查,按照桃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二是启动空编招录工作,减少编外聘用需求。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8203029

  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西路464号

  电子邮箱:510520058@qq.com。

  

中共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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