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3 16:59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浏览量:4881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4日,桃江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不知晓‘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体内容。2021年以来未组织全体干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未及时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结合主题党日、中心组理论学习、干职工大会开展学习。二是制定了《2023年度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内将按计划开展9次集中学习培训。3月28日,邀请县委办讲授《学好用好汇报材料凝心聚力创先争优》课程,今年开展了4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涵盖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雷锋活动、粮食安全、经济增长主动仗、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内容。

  2、关于“中央宏观调控主基调把握不准。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中央宏观调控决策精神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如2022年指导县城投公司申报弄溪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时,对“房地产项目为专项债项目负面清单内容”等政策把握不准,导致两次申报均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国省预算内资金、债券项目、经营性项目等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分类分库管理,确保各类项目谋划更加精准,实施更加规范。

  3、关于“谋划包装项目缺少前瞻性、战略性。国省政策分析研判不及时、不深入,指导谋划包装项目站位不高、思路不宽。如国家发改委近年通过出台一系列支持新型城镇化、县城补短板项目的指导意见,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综合性开发,但县发改局未结合政策走向提出项目包装前瞻性思路,未包装符合县域实际和政策要求的战略性片区开发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了咨询公司专家授课,提升全县各相关部门业务能力;二是牵头组织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谋划编制了2023年第一批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使全县项目谋划、申报、实施更具有战略性、科学性。

  4、关于“立项争资缺少‘钉钉子’精神。作为全县立项争资牵头部门,未积极引导各部门、乡镇全力以赴跑项目,争资金,如2022年5月,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时,未强调和督促住建部门上报计划数,导致我县仅获得该项目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83万元,在全市排名第5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全县立项争资完成48.07亿元,同比增长25.64%,全市排名第三,获“立项争资项目储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一是成立专班,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最新政策传达共享,实时掌握项目争资进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终严考核”的工作机制。组织编纂业务工具书、邀请各单位业务人员参加培训、考察学习,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推进立项争资工作的新格局;二是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加强向上对接。2022年通过发改部门共获得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个,共1.48亿元;成功发行专项债项目9个,共9.37亿元。27个立项争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市赴省240余次,其中发改部门进市赴省近50余次。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及时申报资金。2022年谋划包装项目180个,超过市定目标任务7个,均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将项目谋划任务分解到43个责任单位,现已完成341个,修订立项争资专核办法,制定四库管理办法,形成项目谋划、包装、入库、争取和落地联动推进机制。

  5、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乏力。缺少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落实措施,对各行业部门项目入库入统指导联系和跟进督促不够,2022年1-6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1.2%,在全市排名第6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桃江县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增速稳步增长。2022年1—9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建为13.9%,在全市排名第四;2022年1—12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0.5%,在全市排名第五。二是发改会同统计和科工等部门于2023年2月24日、5月18日开展业务培训和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强化了各责任单位业务能力。

  6、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测调度力度不大。2022年上半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度计划相比,多数未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增速分别位于全市第7、6、5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六大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调度力度,紧盯主要时间节点,紧盯主要任务不放松,努力寻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争取更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加大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力度。着力抓好“三大支撑八项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力争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指标增速达到全市前四。

  7、关于“经济综合部门参谋助手作用未发挥,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县委“12345”工作思路,围绕全县宏观经济运行重要问题,主动开展出战略、出思路的调查研究不多,《桃江县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桃江县营商环境现状调研及思考》等调研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经济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出台了《关于明确桃江县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第一批)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桃江县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并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指导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当好经济综合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在内部开展大调研活动,制定了2023年大调研活动方案,明确了调研课题任务。

  8、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力度不够。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能力不强,窗口工作人员对规模较大或涉及环保、民生等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业务把关不准,在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申请后,由分管领导先签字审核才办理备案证明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内部流转制度,审批流程优化完善;二是优化备案办结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三是对重大紧急又符合实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

  9、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不严。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先实施项目、再办理招投标手续问题,如某小学改造工程发布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同签订承包合同,实际开工日期为2020年8月8日;某小学标准教学点维修工程发布中标通知书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次日签订承包合同,但9月4日已上报变更申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纪委监委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部门责任,狠抓落实;二是加强项目业主对项目负责制的管理,同时落实好部门核准审批关;三是加强和规范行业监督管理和业主对项目的负责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认真严厉进行查处;四是建立了招投标项目管理台账。

  1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与核准备案标准不一。县发改局主管县属国有企业县粮油购销公司实施的储粮点仓储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5日进行了核准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仓库质量检测大楼、室外配套及配套用房等3个单位工程,2020年8月28日重复对质量检测大楼进行了核准备案,2021年4月14日重新对室外配套及配套用房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办理能力,确保审批办件零失误。加强学习理解《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行政审批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出台了《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11、关于“粮食存储转运存在安全风险。2021年7-8月,县粮油购销公司委托某米业公司收购代储2020年度超标粮食净重1763.75吨,后移库至某公司棚库时净重1694.99吨,共计损耗68.76吨,超合同约定标准损耗42.3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级临储粮收购的是当年产的新粮,此批粮食为2020年产中晚稻,本不在2021年临储粮收购范围,政策不予收购,政府层面也没有此批粮食的收购质量标准,收购后的损失损耗也是无法进行预估。二是农户省长信箱反映“粮食在手中无法卖出”的问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示“坚决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县领导批示“按照超标粮应收尽收的原则,请发改组织好收购,财政安排好资金”。三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2021年稻谷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局粮油购销公司委托某米业有限公司收储,严格按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摸底表进行收购。收购时已经开始有虫蚀现象(收购时间:2021年7月24—2021年7月31日)。但因部分农户在摸底时未进行上报,手中还有粮食,后经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8月1日后由乡镇自行与某米业公司签订合同,委托某米业公司继续收购,直至农户手中粮食收完。四是收入某米业公司之后,虫蚀形势蔓延厉害,某米业公司于8月20日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打了报告,申请熏蒸(熏蒸时间:9月2日)。五是因某米业公司仓房设施达不到熏蒸的条件(熏蒸药品为剧毒物),为防出现安全隐患事件,后经发改局党组决定,迅速采取措施,待某公司腾出仓容之后,将粮食转运至某公司(移库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4日),并进行了熏蒸杀虫,熏蒸后,有效防止了粮食损耗进一步加重。六是此批粮食移库至某公司标准仓储存后,直至2022年5月7日出库完毕,损耗达8.4吨,足以说明此批粮食质量不达标,不宜收购以及储存。七是超合同约定标准损耗42.3吨,这个损耗标准是按当年产的新粮来进行计算的,关于此批粮食的损耗标准目前没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进行支撑。

  12、关于“价格监管不主动,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教育、前期物业管理、农村公交等收费情况未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事关民生价格调整政策出台后宣传不多,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和市监局一起对教育收费进行了一轮检查,并已将发现的个性问题移交市监局查处,共性问题已告知教育局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二是对出租车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出租车和城乡客运按法定程序重新制定了收费标准,规范其收费行为;三是在公众信息网对民生价格的调整进行了公示。四是通过调查暂未发现物业企业超标准收取物业费的个例。

  13、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经开区安置点县发改局未协调督促乡镇理顺管理服务职能,安置点管理能力不强,基础建设较为薄弱,安置点个别房屋墙体开裂,墙面粉刷脱落掉渣,存在飞线充电、堵塞楼道等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易地搬迁联席办于2023年2月23日制定了《桃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安置点所在乡镇的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保障等,重点对集中安置点的社区治理和群众社区融入成效、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效、防返贫监测开展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四方面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下一步,县联席办将进一步落实各安置点的后续扶持成效。二是制定了《桃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方案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安置点房屋质量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负责处理维修。三是对有需求有场地的安置点,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停车棚与电动车充电设施,集中充电,确保充电安全;增加健身场所,开设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提升安置点居民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增加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引导居民共建整洁卫生的美丽社区。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0-2022年党组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中存在问题均为相同问题,未针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解决;个别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履责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学习,将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度学习不少于1次,今年已组织学习1次;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不少于1次,今年已研究1次;四是今后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

  15、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风险隐患。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简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未开展本行业本系统舆情隐患的系统性排查,存在舆情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了培训内容;三是制定了舆情监测处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在本系统本行业舆情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

  16、关于“制度刚性约束力不强。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2月-2022年6月,未对干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考勤,2022年7月21日巡察走访现场发现,部分干职工未使用考勤机打卡签到:考勤结果未按制度规定统计公布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了考勤设施、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勤结果按季通报公示。二是考勤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按迟到20元/次,扣发年终绩效奖励,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5次或旷工5次,年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对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益沅桃城镇群管理股股长、法规监督检查股工作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对招投标办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17、关于“压力传导未落地落底,日常监督检查欠缺。2022年截至7月14日运用“第一种形态”3人,均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指出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廉洁自律教育缺位、谈话发现,部分干职工不清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重点工作内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不及时,个别干职工操办婚礼事前报告不足10个工作日,事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中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共涉及13人(其中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0人)。二是加强了对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清廉机关”的创建,制定了创建方案,印制了清廉机关创建标语及宣传资料,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是对不清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重点工作内容的价格收费管理股股长予以提醒谈话,对未严格执行干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粮食产业发展和调控股股长、对不清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重点工作内容的招投标办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18、关于“重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如2020年1月重复发放当年度调入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相应配缴住房公积金共计157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相应配缴住房公积金共计1575元,并上缴县纪委。今后对调入调出人员待遇发放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出现错发、重复发放等情况;二是对当年度调入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对方单位对接协调不精准的时任县发改局人事股股长予以提醒谈话。

  19、关于“违规发放参加上级工会活动配套奖金。如2020-2021年,违规发放工会会员参加上级工会活动配套奖金共计23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违规发放工会会员参加上级工会活动配套奖金共计2300元,并上缴县纪委。今后严格按工会的相关规定发放待遇,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二是对违规发放工会活动配套奖金的机关工会主任予以提醒谈话,对时任机关工会专干予以提醒谈话。

  20、关于“单位承担个人应付部分社会保险。2020-2021年,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共计37338元;2020年1月-2022年7月,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失业保险共计9553.62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2021年,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共计37338元,已收缴并上缴纪委;已收缴2020年1月-2022年7月,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失业保险共计9553.62元,并上缴纪委;二是对未及时收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的财务股股长、人事股工作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1、关于“项目完工未进行结算审计。2019年11月,未经结算审计列支局办公楼维修工程款75.0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将进一步按照《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桃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审批流程;二是对办公楼维修完工未进行结算审计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发改局副局长予以提醒谈话,对办公楼维修完工未进行结算审计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予以提醒谈话。

  22、关于“个别费用列支不规范。如2020年12月,凭自制收据列支2020年度老干支部活动经费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及上级老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老干活动经费使用;二是对老干支部活动经费列支不规范的县发改局老干支部书记予以提醒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予以提醒谈话。

  23、关于“财务岗位交接有纰漏。2022年5月,县粮油购销公司原出纳将财务工作移交给现出纳,截至8月10日,原出纳保管的1.64万元备用金仍未进行移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粮油购销公司原出纳在8月10日当天已将1.64万元备用金进行了移交,并由交接的现出纳存入了公司账户。二是对未及时移交备用金的粮油购销公司原出纳予以提醒谈话。三是修改完善了财务的流程及制度。

  24、关于“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020年10月-2022年7月,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共计22078.9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取工会会员2020年10月-2022年7月会费共计22078.93元,并上缴局工会账户,今后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到位。二是对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予以提醒谈话。

  2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如2020年2月19日、2021年7月1日党组会议上直接宣布机关内设机构二级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未见集体讨论研究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6、关于“议事决策形式程序不规范。2022年截至8月31日未召开过局务会议,用党组会议代替局务会议,事无巨细均上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截至6月10日未召开过全局干职工会议;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记录混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职工会议制度,坚持了分层分范围召开,分开记录了各项会议内容。至目前共召开了10次党组会议、1次局务会议、2次干职工会议。

  27、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如:2020年5月9日研究粮食系统固定资产处置、10月19日研究334万元水毁资金下达、11月16日研究14万元部门志撰写工作经费等工作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以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

  28、关于“抓党建执行力欠缺。2022年1-4月,局党组未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未结合每月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提示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每个月召开党支部会议,传达部署单位重点党建工作任务。

  29、关于“党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由非党副局长分管人事政工工作,多名非党干部从事党建、政工人事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学习党务清查整治文件,并进行了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机关人事政工人员调整。人事政工工作已由党员班子成员分管,党建人事政工人员已由党员干部从事。

  30、关于“未经审批借调人员、聘用编外人员。未按照《桃江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规定,为1名抽调人员、4名编外聘用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桃办发电[2023]5号),在规定时间内对编外人员进行清理,并严格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目前,借调人员手续全部办理完善。

  31、关于“编外人员从事重要岗位工作。未按照《关于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的实施办法》规定,对编外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多名编外人员长期从事办公室岗位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对人事进行分工,编外人员清理,确保编外人员不从事行政管理、档案管理、涉密性、保密性较强的岗位。

  32、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完整。抽查5份干部档案中,有1份干部档案缺少首次进入单位的重要依据材料。

  整改情况:已通知相关人员完善人事档案缺失资料。并聘请第三方公司,组织档案方面专业人员对全局干职工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了干部职工档案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8822510,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中路9号;电子邮箱:934275430@qq.com

  


中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