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4日,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县计生协党组3大方面22个具体问题。县计生协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锣密鼓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在2022年1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党组于2022年11月28日迅速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上来,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部署整改各项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整改工作,12月1日,县计生协召开第二次巡察整改动员会,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12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方案反馈意见修改部署会,根据县纪委监委三室、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审核的意见,完善巡察整改方案。2023年2月2日,党组召开了2022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聚焦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谷丰任组长,班子成员陈艳、吴浪任副组长,单位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协会综合股,由吴浪兼任办公室主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有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推进、协调落实。党组书记李谷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及时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党组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
问题,深挖症结根源,将任务逐条分解细化。12月8日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的通知》(桃计生协党组发〔2022〕7号),明确总体目标,整改任务和措施、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完成时限等,严格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领导班子带头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追溯问题根源,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查漏补缺。制定了《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明确协会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和《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人员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和学习制度,建立了考勤制度,坚决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精神没有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对如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担当型”的群团组织解读不精准,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借助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契机,2023年1月13日,召开干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指示精神;②2023年2月3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生育关怀基金、健康保险、弘扬新型婚育文化等专题研讨,调整工作思路,落实服务担当;③《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管理制度》(桃计生协发〔2023〕2号)第七十五条至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干部平时自学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2、关于主责主业履职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2)关于县计生协会中枢作用发挥不够,承上启下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乡村两级计生协会在宣传教育、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计生家庭帮扶、群众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群众性工作存在断层和虚化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着力开展宣传倡导;②与桃江县采纳传媒公司签订视频广告合同,让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印制《弘扬新型婚育文化促进家庭健康知识读本》《优生优育口袋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汇编》等图书资料共计1200套,分发至各乡镇,免费赠送给育龄人群;③开展专项调研。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落实工作督导。
(3)关于对县生育关怀基金可能断源的情况重视不够、思考不多的问题。2021年11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社会抚养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关怀基金失去来源,目前,县生育关怀基金账户仅剩100余万元,根本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10月12日,协会党组书记带队到省计生协汇报工作,争取生育关怀项目资金;②2022年12月20日,财务分管领导带队与县级财政对接,争取财政预算资金支持;③制定《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鼓励各级计生协发动社会力量,拓宽关怀资金筹资渠道。
(4)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以来,县计生协会为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购买了健康保险,但因宣传不到位,政策知晓率不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没有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部分符合理赔条件的参保对象没有得到保险理赔。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加大对健康保险的保险保障,赔付程序的宣传力度;②2022年10月以来,县乡两级利用审核住院护理补贴申请资料的机会,对共计129名申请当事人进行了健康保险理赔的政策宣讲;③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采取个案跟踪督办方式,督促合作保险公司优化服务质量,畅通赔付渠道。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中心组学习自学环节均只有标题,未见具体内容,学习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五次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②将中心组学习要求纳入机关管理制度中的学习制度,提高政治站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费用的问题。2021年7月,县计生协会发放公务员第13月工资16534元,未代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
整改落实情况:①单位向4名干职工收缴应代扣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共计1984元;②收缴的违规资金已交县纪委监委的非税账户;③规范了机关管理制度中财务管理;④开展财务“回头看”,核查2019年12月-2022年12月医社保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是否应缴已缴等,未发现问题。
(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4月,县计生协会接待沅江市计生协会4人,陪同4人,存在陪同人数超标问题;2020年4月16日接待沅江市计生协会4人列支啤酒20元,11月27日接待娄底市计生协20人列支啤酒8元、槟榔50元,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用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桃江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桃财行〔2019〕108号);②规范机关财务报销制度;③责令这两次接待经手人退回违规列支的啤酒槟榔款共计78元,并上缴至县纪委监委的非税账户;④对接待经手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并调离原岗位;⑤开展财务“回头看”,全面核查2019年12月-2022年12月公务接待用餐情况,未发现问题。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8)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3月,县计生协会购买法定节日慰问物资14400元,款项直接支付给干职工;2021年2月,县计生协会购买元旦、春节慰问物资3300元,款项直接支付给干职工。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精神;②修订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集体会审制,规范公务卡改革管理以及工会经费管理;③开展财务“回头看”,全面审查2021年1月-2022年12月工会会计凭证,未发现问题。
(9)关于未据实报销费用的问题。2021年1月22日,县计生协会以省计生协会工作调研午休房开支的名义,报销2020年12月14日省计生协会住宿费76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财务经手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财务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②责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人员共同退回违规列支的162元,并上缴至县纪委监委的非税账户;③开展财务“回头看”,全面审查2019年12月-2022年12月公务接待费用,未发现问题。
(10)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发放非单位工会会员2019年中秋、国庆节日慰问物质600元,2020年法定节日消费券2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组织工会会员重新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②修订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经费管理;③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④收回工会节日慰问款3000元,并上缴至县纪委监委的非税账户。
(11)关于工会慰问物资未按要求发放的问题。2020年7个节日慰问物资和抗击疫情特别慰问费(每人2400元)未按照湘工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在微信“湘消费”等电子支付平台以购买消费券的方式一次性发放给工会会员,而是以步步高购物券的形式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经费管理;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③开展财务“回头看”,全面审查2021年1月-2022年12月工会会计凭证,未发现问题。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2)关于生育关怀慰问超标准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县计生协会开展的春节生育关怀慰问活动中,慰问标准不一,其中43人次超过了《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500元的慰问标准,最高达3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召开干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②2023年1月9日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邀请县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根据《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确定2022年生育关怀慰问标准、人数、总金额,乡镇申报程序;③制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与助力家庭防疫活动的通知》,要求乡镇严格按照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申报名单以及走访慰问;④2023年春节发放生育关怀资金,报经分管县级领导同意;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13)关于超范围使用生育关怀基金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县计生协会使用生育关怀基金为全县基层计生协工作者购买家庭意外险、老年保险,共计853997元,不符合《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金使用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召开干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②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③2022年12月10日,财务分管领导带队与县级财政对接,争取财政预算资金支持。
(14)关于住院护理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非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享受住院护理补贴。如:修山镇舒塘社区某居民享受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住院护理补贴1100元、灰山港镇河溪水村某村民享受2020年8月6日至9月9日住院护理补贴3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县计生协审核经办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②将住院护理补贴审核报销纳入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
(15)关于未经审批超标准支付住院护理补贴资金的问题。湘卫办发〔2018〕1号文件规定“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100元,年度内原则上最高补助50天”。2019年,刘某某等多人住院护理年度补助天数均超过50天,且未办理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住院护理补贴报销制度纳入机关管理制度;②对年度内超过50天的住院护理补贴报销申请,按湘卫办发〔2018〕1号文件规定审批核定并向市级报备;③具体经办人员已辞职,对审核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2022年县计生协会印发的《桃江县计生协会关于明确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桃计生协发〔2022〕3号)中未按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协管责任人。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明确协会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协管责任人以及纪检监察联络员。
(17)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2020年3月25日,党组研究用于抗疫一线的乡村医生慰问费10万元,2020年12月8日,党组研究流动人口协会建设经费12万元,均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参会。
整改落实情况: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监督。2023年1月9日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邀请县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根据《桃江县生育关怀基金管理办法》,确定2022年生育关怀慰问标准、人数、总金额,乡镇申报程序。
(18)关于外出学习未申报审批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县计生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福建漳州、陕西西安等地外出学习3批次,均未按照桃办〔2018〕88号文件要求办理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申报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考考察活动的规定》(桃办〔2018〕88号)文件;②完善机关制度,将外出学习审批流程汇入机关制度;③对经手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机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2021年印发的《桃江县计生协会机关管理制度》中无考勤制度,个别访谈了解到,县计生协会机关也未开展工作考勤。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考勤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每月由办公室通报上下班到位情况,且考勤与个人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0)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支部工作计划比较简单,内容大同小异,2022年照抄2021年的,标题完全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2月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党建知识;②对当时的党建专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③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23年度支部工作计划。
(21)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的问题。选举时间随意变动,党支部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换届时间为2020年10月中旬,实际召开会议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且程序不规范,未进行投票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月1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②对当时的党建专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2020年支部党员大会没有按月通报党员积分。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2月3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党建知识;②严格照十二分制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坚持按月汇总通报并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2909809;邮政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东路11号;电子邮箱:tjxjhsyxh@163.com。
中共桃江县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