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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6-02 17:04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肃入学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

  (三)严格按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标准招生。

  三、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人口居住与学校分布情况,实行一校多片和一片多校相结合划分招生区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招55个班)

  桃花江小学(招11个班,495人):桃花路社区、桃花

  江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

  桂花园小学(招10个班,450人):创业村、桃谷山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路小学(招5个班,225人):桃花路社区、凤凰山社区、资江路社区、桃花江社区;

  近桃小学(招9个班,405人):近桃社区、富民社区、资江路社区、金凤社区、团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招9个班,405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杨家坳社区、中梁首府小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招8个班,360人):桃谷山社区、凤凰山社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创业村、团山社区,凯邦华通城、农商城;

  紫金湾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招3个班,135人):崆峒村、石高桥村、株木潭村、大华村、紫金湾小区、桃谷山社区、凤凰山社区、创业村、团山社区。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招48个班)

  桃花江镇第一中学(招12个班,600人):桃花路社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

  桃花江镇第二中学(招14个班,700人):创业村、近桃社区、桃谷山社区、桃花江社区、资江路社区、团山社区、凤凰山社区;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招12个班,600人):桃花路社区、桃花江社区、近桃社区、金凤社区、富民社区、杨家坳社区、中梁首府小区,资江路社区;

  桃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8个班,400人):桃谷山社区、凤凰山社区、打石湾村、花园洞村、团山社区、创业村,凯邦华通城、农商城;

  紫金湾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2个班,100人):崆峒村、石高桥村、株木潭村、大华村、紫金湾小区、桃谷山社区、凤凰山社区、创业村、团山社区。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县城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对于符合下面第一、二、三、四类条件的其他学生,视学位以及相对就近情况而定。

  五、报名类别及需提供的材料

  (含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县城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升入初中七年级也按以下类别网上报名。)以下六类人员均需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第一类:县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学生本人于2023年3月1日前取得中心城区户口方可申请此类学位。

  第二类:在县城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第三类:驻本县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烈士、英模子女;今年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及部队军休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证件;相关证明;父母一方转业安置或军休相关证明。

  第四类: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子女。

  1.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2.已购商品房,有房产网签备案信息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3.父母居住公租房的须出具“公租房入住证明”;

  4.工矿、林场棚改等的原始住户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第五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城区连续务工满一年以上,提供桃江县人社部门一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即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

  第六类:外来经商人员及入园(桃江经济开发区)规模企业法人、高管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即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入园企业法人或高管由园区提供证明。

  六、就读确认程序

  (一)学位申请。

  进入网上报名通道后,对以下资料的填写要特别注意:监护人(父、母双方)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匹配,填写错误(或错别字)在省平台将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如户籍、房产、社保等),无法校验。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址”时务必用“社区+街道+小区+栋号+门牌号”或“社区+街道+道路名称+门牌号”格式填写。做到详细、准确、真实,以便尽可能相对就近入学。填写“房屋证件号码”时必须准确填写房屋产权证号。如为不动产权证书,例:“湘(2017)桃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如为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例:“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00029959号”(不是证书编号)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实行网上报名。7月15日0时——7月25日24时,家长或学生本人用微信扫上方二维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湘易办APP,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找到“益阳”-“桃江县”的报名入口,进入桃江县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流程见《桃江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操作须知》。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准确提供就读信息。

  2.对个别佐证材料不全,需办理县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群众,县政务中心设立专区进行集中办理,并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指导、帮办服务。这部分群众可携带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县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综合窗口(门厅左转)办理。集中办理时间:7月12日-7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楼综合窗口:

  (1)第四类人员需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有三种办理方式:a.支付宝(支付宝用户须与产权人一致)搜索“湖南不动产”→点“不动产证明”或“电子证照”→查看电子证照→截屏。(此种方式可在手机上操作,无需到政务中心办理)b.在二楼自助服务区自助开具。C.到窗口直接办理。

  (2)第四类人员中居住公租房须出具的“公租房入住证明”(需后台查阅租赁合同及公租房租金上交等情况)。

  (3)其他遗失需补办的材料。

  特别说明:

  以下两类证明都不需要到政务中心打印,通过省平台系统可以直接查验到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保在本县的缴纳记录(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都必须填写准确)。

  (1)第二类人员需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第五类人员需提供的“一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二)审核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由桃江县教育局电话或信息告知家长。

  (三)派位。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填报意愿,对第一、二、三类人员优先派入就读学校。再统计各学校剩余学位,依次对第四类,第五、六类人员实行派位。学位不足时,安排到关外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七、转学管理

  1.学生回迁就读符合前面一、二、三、四类条件及桃花江工业园区企业法人或高管随迁子女转学的,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严格实行转学审批程序。

  八、招生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6月10日前。招生方案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桃花江镇中心学校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7月1日-10日,桃花江镇中心学校组织相关学校进行政策解读、报名培训。

  (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阶段)

  7月15日-25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家长用微信扫下方二维码(或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湘易办APP,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找到“益阳”-“桃江县”的报名入口,进入桃江县新生入学报名平台,提交相关资料。

  (三)信息初审阶段(8月1日-6日)。初步审核报名信息及资料。

  (四)审核阶段(8月7日-12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名信息及资料。

  (五)派位阶段(8月15日-23日)。按程序进行派位,结果通知家长。

  (六)调剂阶段(8月26日-8月30日)。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招生,视具体情况适当调剂。

  (七)报到注册(8月31日-9月1日)。学生凭户口本和录取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八)除一、七年级外,符合前面第一、二、三、四类条件的其他年级插班学生于8月27日—28日,在桃花江镇中心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或通过民办教育机构考试等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学生期末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二)严格控制班额。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格招生秩序。严禁弄虚作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擅自修改或伪造的,一经发现,予以清退,一律回原籍就读。县公安、人社、市监、住房保障、自然资源、科工、住建、林业、桃江经开区等单位严把证明关,杜绝虚假证明。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照《益阳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益教联〔2017〕1号)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37-2659627  0737-2659628  0737-2659651  0737-2659652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7-2659630

    意见收集时间至6月8日24时止

  意见收集联系人:刘武才

  联系电话:13507378479

  意见收集邮箱:1003106242@qq.com

  

    附件:桃江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平台操作须知.docx

  


桃江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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