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桃江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做好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10:52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切实加强桃江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秩序,推动烟花爆竹零售行业规范、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桃江县应急管理局拟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工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5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起草制定本《通告》。鉴于《通告》涉及面广、影响大,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依法举行公开听证,再次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公开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12月20日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桃江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工作。

四、听证会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将通过邀请和申请的方式拟定听证代表16名,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人、群众代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

五、听证会代表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持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或单位推荐信前往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安全监督管理股报名,并进行申请登记。联系人:胡股长15367371455。

六、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通知书》,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5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桃江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相关情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布点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笔录内容。

(五)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代表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

特此公告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