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贺立辉等辞去
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决 定
(2022年11月18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会议通过)
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贺立辉、王曙东、李胜军、莫宏华、江科、黎晖、李伟莉、朱果辉、许道初、彭顺、周科明、杨锦人、蒋文、黄梦其、彭文、文萍、璩海雄、黄海龙、周安、蔡亮、陈立兵、丁峰、胡盛武、薛学科等24人辞去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贺立辉、许道初、彭顺、杨锦人、蒋文、黄梦其、文萍等7人担任的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桃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