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5月20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局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次,就如何结合工作落实研讨不够,没有具体办法和措施。局机关部分中层骨干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基本常识答不出或答不全;多名执法中队长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掌握不够,对“三高四新”具体含义不清楚不明白。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完善《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制度》。②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学习,依托党员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加强学习,并长期坚持。③于8月19日开展常识测试,取得良好的教育学习效果。
(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2020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未严格按六个环节规定开展,部分班子成员自学笔记记录简单,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发言环节未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研讨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②严格按自学、领学、中心发言、研讨发言、小结、通报六个环节规定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分析撰写研讨心得。③积极开展好“每月共读一本书”活动,7月共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8月共读《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提高了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清楚,2020年度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层骨干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甚少,仅仅是以传达学习为主。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党组会议,提升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严峻性,并长期坚持。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班子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和干职工督查考核、政治考察内容。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4)关于对非法营运现象打击乏力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到全县的乡镇集镇及县城金盆广场、政务中心等客流集散地非法营运车辆揽客现象是常态。如2022年4月27日晚,暗访发现多台湘H5开头的桃江籍私家车在村镇建设银行门口进行非法载客营运。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做好2022年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②采取节假日、工作日晚间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的方式,重点对非法客运车辆进行打击,城区大队和二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执法车辆1300余台次,没收私自安装的揽客工具90余个,8月1日至今共承办28起非法营运案件,对非法营运现象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③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5)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3月、4月,因疫情防控工作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11次。4月27日,巡察发现县城2路公交车司乘人员未佩戴口罩,未要求乘客扫码、佩戴口罩;湘运汽车站车辆进站口无值守人员,未要求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未落实“三查一扫一测”要求;城乡客运公司部分线路乘客未佩戴口罩。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行业监管,每日开展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②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将疫情防控纳入会议重要议程,以会议形式加强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③督促企业将疫情防控纳入本单位人员绩效考核。
(6)关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如朱家村旅游资源路、湖莲坪公路完工仅6个月,巡察组在走访时就发现部分路段沥青未按设计要求用料(设计为AC-13细粒式沥青材料,实际施工粒料偏大),且多处坑洞补丁。当地群众议论较大,影响较坏。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针对朱家村旅游资源路、湖莲坪公路等同类项目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及时整改修复到位。②出台《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强化监管检查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③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理、检测单位资质审查备案;督促参建单位切实履责,整改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大督查等。
(7)关于民生问题重复投诉多的问题。2020年、2021年群众反映公交车不便的投诉热线分别达37起、50起;2021年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后,群众对各乡镇偏远村公交车趟次少、发车不准时的投诉多达50余起。
整改落实情况:①客运企业对司机进行培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和规范驾驶行为。安全文明行车,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②科学调度,优化整合公交线路,缩短线路发班间隔,调整发班间隔为十五分钟左右,尽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关于交通法治建设基础薄弱的问题
(8)关于执法随意性较大的问题。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人员在无减免罚款依据的情况下,对超限车辆进行了减免。如2019年3月,治超大队查处的鲁某驾驶车辆超限行驶案中,超限38.92吨,应罚款19000元,实际罚款11000元。2020年4月,执法七中队在查处彭某某涉嫌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中,该中队集体讨论决定将罚款由30000元变更为4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7月25日,我局成立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罚中心,规定从8月1日开始,所有行政执法处罚案件由处罚中心集中依法办理,重大案件实行案审会集体讨论,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案件质量。②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9)关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被处罚车辆分期缴纳罚款执行不到位,2021年7月,执法二中队在查处的某公司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中,罚款3万元当时缴纳1万元,其余2万元为分期付款。经统计,2021年该局执法大队和9个执法中队分期缴纳罚款案件共87件,总罚款261万元,已缴纳罚款73.6万元,尚有187.4万元分期付款罚款未收回,其中43件36.5万元,已超过强制执行期限。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分期缴纳罚款的违法当事人发出催缴通知,催缴剩余罚款。②对催缴逾期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已整理59个案卷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剩余28个案件整理后陆续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至目前为止已催缴并完成缴纳罚款42000元,剩余案件由于申请强制执行基本已经逾期,无法执行到位。③10月9日,我局针对该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上明确新成立的处罚中心要严格分期缴纳罚款案件的审批,对有罚款缴纳能力的违法行为人一律不得实行分期缴纳,同时要求处罚中心建立分期缴纳罚款案件台账,对不按期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人及时进行催告,对催告后仍不缴纳的及时移交法院执行。④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0)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后续处罚措施未到位的问题。2020年执法二中队、三中队查处的文某某驾驶的某车辆全年超限4次,2020年由二、三、六中队查处的货运驾驶员李某某驾驶不同车辆全年超限4次。以上案件未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或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同类问题按要求统计上报,对外籍车辆进行抄送抄告,对本县籍车辆依法依规处理,至今共吊销三本道路运输证,6月27日至今共查处超载车辆1210台,向相关部门抄告1334份信息。②2020年文某驾驶湘HA7031全年超限4次;李某驾驶渝D88559全年超限3次,驾驶湘HA4125超限1次。由于当时行政处罚案件未集中办理,台账不完善,执法人员未发现该情况,至目前均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期。③10月9日,我局针对该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会上明确要求新成立的处罚中心要完善超限超载案件台账,对多次违法行为人要有记录,对全年度超限超载达3次的违法车辆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④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1)关于廉洁执法有漏洞的问题。巡察组发现有中队存在查获的超载与非法营运车辆无处罚记录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6月30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近几年来交通系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处理结果,警示与会人员引以为戒,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②加强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由纪监组及时查处,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③规范权力运行,制定2022年度绩效考核办法。④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中,待进一步处理。
4.关于贯彻交通绿色发展理念不坚决的问题。
(12)关于蓝天保卫战推进不硬气。货运车辆违规治理不彻底,货物扬洒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如2022年4月24日,江北公路黄泥坳隧道前一施工工地在拖运泥土,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泥土扬洒,路面污染严重,三堂街执法四中队发现该情况后,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2022年桃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按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②各执法单位加强了对货运车辆道路运输扬撒行为的打击,现场纠正违规运输车辆13台,并给予行政处罚27000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③针对县城从事钣喷业务的汽车修理厂开展治理行动,将未备案的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发放备案告知书,目前已有12家维修企业完成备案,正有1家维修企业正在整改申请备案中,关停4家违规从事钣喷业务的维修企业,1家已转型专业洗车,1家拒不整改的维修企业已进入立案程序,将依法处理。④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13)关于水污染防治走过场。船舶垃圾未及时转运上岸的问题。如2021年船舶防治水污染检查台账中,执法人员在2月18日、3月16日等多次的检查中均有船舶垃圾未转运上岸的现象。县水运事务中心虽牵头制定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实施方案,但实际并未启动油污回收程序。2022年5月12日,三堂街镇黄泗里汽车渡口船2228号存在未配备专用船舶垃圾桶、船容船貌不整洁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水运事务中心调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要求。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一是水运事务中心加强日常巡查,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到事后。二是对三堂街镇黄泗里汽车渡口船2228号存在未配备专用船舶垃圾桶、船容船貌不整洁等问题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督促船舶经营主立即整改。三是立即启动船舶废油污回收工作。③黄泗里汽车渡口船2228号目前已配置专用垃圾桶,并督促船主对渡船进行清洁。④已对新园、毛洋坪、砂沮上、栗山河渡口的渡船废油污进行了回收,并统一存储在水运事务中心油污暂存点。⑤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5.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14)关于执法人员编制关系未理顺的问题。2019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核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229名,但符合转隶条件的只有167人,未达到核定编制数。执法大队虽空编62个却只能进公务员编制人员,而目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多年的部分人员属事业编制人员,无法申请加入行政执法编,此类人员因意见较大、反映强烈,曾集体上访。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局在编人员除行政编制(公务员)12人外,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2019年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除道路运输执法大队符合整体转隶条件外,水运中心、质监站和乡镇交管所编制人员须符合转隶“六项条件”才能划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符合转隶条件19人均已转入),转入人员均暂核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我局已于9月底向县委编办请示调整执法大队编制,拟通过招聘等形式补充年轻人才。②6月30日召开了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大会,加强干职工的思想建设,目前队伍稳定,无上访情况。
(15)关于执法工作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根据局内设股室及二级机构职责规定,行政执法大队只负责对各执法中队业务管理、考评,对各中队的“人、财、物”无管辖权,导致大队与中队配合协调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①4月17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二级机构分工和执法大队职责,按照体制要求各中队归口执法大队管理。②修订了《局机关股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职责规定》并下发给各单位。
6.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16)关于执法中队党员的组织关系依然未理顺的问题。上轮巡察指出该局下属乡镇交管所(现称为行政执法中队)部分党员因多次调换单位,无法确定组织关系,导致组织生活未能正常开展。至本轮巡察进驻,执法中队党员组织关系仍挂靠在乡镇。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成立中共桃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总支部委员会,下设九个支部,统一管理各中队党员组织关系。②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7)关于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力,财政资金清欠不到位的问题。部分个人和单位多笔欠款未清欠到位,如机关财务账中县芙蓉路配套工程借款45万元,账龄至少10年以上,至今尚未清欠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了财政资金清欠清理小组。 10月9日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查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了相关财政资金清欠不到位的原因,对下一步清欠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明确,对年深日久,人员已异动,相关资料不全等,涉及相关县直部门、乡镇和工程建设的,再次与县财政对接,对能清欠到位的,发出清收函,进一步催缴,不能到位的,提请县财政适情妥善处理。②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8)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2019年7月县审计局在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县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的各项开支未经局财务会审小组统一会审”的问题,2022年度道运服务中心、执法大队等二级机构,仍然存在相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9月5日新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查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组室和责任人。②重新制定了财务会审制度,全局各项支出均经局财务会审小组会签后再支出。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19)关于超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如2019年11月和2020年8月,9名干职工超规定报销外出学习期间差旅费共计306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已收回已交至县纪委监委,后期将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②对全局2019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未发现同类问题。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0)关于超总额发放绩效考核奖励的问题。2021年3月,超县规定奖金总额标准发放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励9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立行立改,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9000元。②严格按照《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管理规定》发放局绩效考核奖励。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1)关于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助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航运公司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助38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收回违规发放补助。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于2022年8月25日对下属企业进行了财务检查,未发现同类问题。③约谈相关负责人。
(22)关于违规发放司机安全奖的问题。如2021年11月,单位某司机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但仍领取当年度安全奖36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立行立改,收回违规发放安全奖。②对相关现象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加强公车管理,重新完善印发了《局属单位公务车辆(船舶)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支出由公车管理部门审核,再予报账。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23)关于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社保费用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公务员第13月工资应缴社保个人部分均由单位承担。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收回个人部分社保费用。②举一反三,对全局干职工2019年以来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8.关于财务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4)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如该局机关2020年1月、3月购置的办公家具、热成像测温筛查系统均未按要求列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已完成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工作,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由资产管理人员严格把关,对资产业务不熟悉部分及时向财政局国资中心学习。②对全局固定资产由综合组牵头,财务组配合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③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④进一步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
(25)关于资产处置收入未缴入非税的问题。如2020年10月,原花果山交管站办公楼与职工宿舍等资产处置收入295.03万元未缴入非税,直接在单位结算账户进行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财务的收支行为,应缴财政的各项资金应及时上缴,避免各项财政资金滞留本单位账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②对全局2019年以来的非税收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未发现新增资产处置收入未缴入非税问题,经营性门店资产已由桃江县翰宇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③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④10月9日,党组再次组织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主动向县财政局汇报处置该问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财政支持,妥善解决该资产处置收入未缴非税问题
(26)关于白条列支的问题。如2020年10月白条列支机关退休老干支部经费29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经费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②退休老干支部经费严格使用合规单据及发票报账,确保每笔支出有据可查,有据可依。③对局财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
(27)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如2021年2月,局机关列支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一批金额27.06万元,电子卖场合同显示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2月,而实际在2020年12月之前已完成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①8月1日,局综合组在线上线下组织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桃财购〔2020〕119号文件,落实好相关采购制度。②8月2日-8月31日,各单位对各自的政府采购平台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程序规范、正确、合法。
(28)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及时取消备用金额度的问题。如2021年年初局机关仍按照2-3万元的额度支付执法大队、质监站、各中队等二级机构备用金。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学习财政下发的相关制度,已收回各二级机构备用金。②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③制定了财务对二级机构绩效考核细则。
9.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存在隐患的问题。
(29)关于违规发放治超考核奖励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2月,县治超大队违规将治超工作经费中的163.73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考核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关于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工作的有关政策及要求》等文件精神。②对相关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③10月9日,再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对发放人员再次进行摸排,没有发现领导干部治超考核奖励的问题,只涉及一线工作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等,涉及人员多,我局将积极向县治超办,县财政局对接,进一步完善津补贴发放办法,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30)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县航运公司、县运输服务公司资金日常监管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县航运公司、县运输服务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动态掌握公司资金运转情况。②县航运公司、县运输服务公司制定了财务制度及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③加强对航运公司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安全。④加强全系统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进行专项培训,强化会计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⑤2022年8月25日对下属企业的财务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资金问题已纳入公司账户管理。
(31)关于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航运公司所属的交通机械厂门面资产监管缺失,任由职工承租后再转租赚取差价。如某退休职工自2015年以来按照500元/年的标准承租了航运公司下属企业交通机械厂某间门面,然后以4000-6000元/年的标准转租他人获取差价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下属企事业资产监管力度,责令其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②已收回交通机械厂门面,后期进行统一管理。③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④航运公司已制定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⑤要求下属企业安排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32)关于燃油补贴资金发放方式监管不严的问题。如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在发放2020年度出租车燃油补贴过程中,将108.86万元燃油补贴资金拨付至安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后,该公司仍未按要求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出租车承租人。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桃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桃江县2020年度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②举一反三,加强各类民生资金监管,开展了自查自纠,切实保障民生资金发放至个人。③2022年燃油补贴资金已严格按“一卡通”要求组织发放。
10.关于履职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
(33)关于执法人员工作不严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如2020年6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办理的某两家公司的处罚案卷中,现场勘验笔录两案时间节点重合和现场勘验笔录记录人不符;2020年7月,九中队负责办理的曹某某超限行驶的处罚案卷中,交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不完整,主持人、记录人、承办人等多处重要信息空缺。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8月19日,我局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邀请专职律师授课,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面对面地为执法人员答疑解惑,培训效果反应很好;②2022年7月25日成立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中心,明确了各执法单位工作职责,完善了办案流程,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③对相关责任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县谢石线(桃江三口坝—源嘉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120天,而合同附件协议工期为90天,相同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调研分析,形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举一反三,制定合同审查制度,强化合同审查管理。②组织监督单位、建设单位学习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审查制度。③对项目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整体推进较慢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仍有5名工作人员的档案未进行组织认定;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材料缺失,存在不同程度履历自传材料、年度考核表、入党入团材料、工资异动表等缺失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①7月底已完成全部人事档案初复审工作,并收集缺失资料归档,9月初已完成全部人事档案组织认定工作。
②已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1.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乏力。
(36)关于招投标流于形式的问题。如县谢石线(桃江三口坝-源嘉桥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流于形式,在还没有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已先前确定了施工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②出台《桃江县2022年深化交通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③对项目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7)关于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如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局办公楼维修工程,违反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中标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合同审查制度》。②加强合同履约的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③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将进一步梳理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确保及时完成各工程项目工作。④对项目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38)关于项目建设推动缓慢的问题。如县舒牛线公路改建工程总投资13007万元,于2019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按相关规定,交工验收后试运行两年即可组织竣工验收。截止本轮巡察结束,该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认真分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推进缓慢的原因,制定竣工验收方案、解决资金问题。②与县城投公司、施工单位对接,落实验收所需资金,完成竣工验收前的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和竣工检测等工作。③举一反三,制定年度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对未完成交竣工验收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责成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程序完成验收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优的问题。
(39)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的问题。经查阅该局党组会议资料,发现2020年该局党组每周一以议事会的形式召开周前会,将党组会与局务会一并召开。
整改落实情况:①重新修订完善《党组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明确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②使用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与局务会议记录本,分别记录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③重要会议结束后,及时起草会议纪要并经局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传达至相关部门并与党组记录本与会议记录本共同存放。
(40)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如局机关2021年2月列支的2019-2020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费用8万元,未按照“三重一大”程序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重大事项集中讨论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及时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的问题。
(41)关于教育管理不严,系统内人员违纪违法现象频发多发的问题。2018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共有36人(其中党员21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或诫勉谈话。其中:2018年有1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2019年有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有6人被立案查处,已有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3人被开除公职)。2022年有3人被立案查处,1人被诫勉谈话。二中队某党员,2018年至今因失职、赌博、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事由多次受到处分,直至2021年5月因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并被开除公职。
整改落实情况:①6月30日召开了全局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②组织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法纪意识,确保相关要求全员知晓。③在全体干职工会上通报了本单位相关人员酒驾等处分情况并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
(42)关于激励机制和导向出现偏差的问题。受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当年度被评先评优。如2018年7月,原某交管所所长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18年11月,原某股长因财务处理不规范,落实财经制度不严被诫勉谈话,当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股室长和先进个人。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组发文取消了受处分人员的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②收回先进股室长和先进个人的奖金1800元,已交至县纪委监委。③严格审查,2021年、2022年无类似现象发生。④对具体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14.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43)党建工作抓而不紧。如2021年局党组未在班子会上推进部署“五个到户”工作等党建重点工作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①定期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每月传达部署当月重点党建工作任务。②严格落实“全员抓党建”和“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对我局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并销号。
(44)关于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不严不实的问题。2020年、2021年局党组组织开展的下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未将机关党支部纳入测评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2022年已将机关党支部纳入测评范围。②充分运用“双述双评”结果,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得评先评优。
(45)关于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的问题。2022年3月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述职后直接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时,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将组织生活会与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混为一谈。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程序,认真开展党员互评。②组织开展了党内知识测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2216;邮政信箱(地址)桃江县芙蓉路西路274号;电子邮箱Tjiaotong12@163.com。
中共桃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