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5月20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桃江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桃江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精神不到位
1. 领导班子及干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研究不深,对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内容未学深悟透,对统计工作的一些新要求掌握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分别在2022年7月11日的党组会议和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进行了学习。二是重新制定印发《桃江县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2. 学用结合不紧密,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桃江县统计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并在平时工作中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汇报,要求督促各乡镇至少明确一名专职统计员。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7月29日组织举办了全县统计综合业务培训会议。三是加强联网直报数据审核,确保所有联网直报数据不出现逻辑性错误。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3. 落实上级文件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国家、省局要求,积极开展2022年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宣传车入社区、入企业、入农村进行统计宣传,并在干职工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2022年中国统计开放日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了“中国统计开放日”的宣传力度,推动统计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4. 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15家统计核算联管单位的工作对接,及时开展统计工作责任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截至2022年10月10日,已退还所有统计核算联管单位的责任保证金。二是从2021年起,已取消全县的统计核算联管工作考核奖励。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5. 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桃办发〔2015〕2号文件和桃人社字〔2015〕60号文件要求,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请求解决临聘人员的问题。三是因统计局确实面临繁重的统计业务和空前的数据压力,人员实实在在严重短缺等原因,且临聘人员的聘请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多次同县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进行对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长期坚持整改。
(三)主责主业落实不力
6. 参谋辅政作用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部署职能股室围绕重大事项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深入调研。二是鼓励机关干职工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制定并完善《2022年度桃江县统计局干职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调研报告完成质量和数量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发挥好统计部门参谋辅政职能作用。
7. 统计工作质效不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学习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县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二是根据上级文件,制定《2022年度桃江县统计局干职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8. 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对接,2022年9月30日提请县委县政府组织科工、发改、住建、商务、统计等部门召开了入库入统工作调度会。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逻辑性。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偏差
9. 超规定发放奖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于4月20日下午将2020年超文件规定范围多计提发放统计核算联管工作奖励12250元收缴交至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账户。二是从2021年起,已取消全县的统计核算联管工作奖励。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10. 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桃江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制度。二是对2022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廉政风险隐患较多
11. 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学习机关财务制度,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桃江县统计局机关财务制度》。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大额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12. 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对机关符合采购标准的物质,一律进湖南省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三是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费用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13. 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在9月份已按财务规定登记入账。二是对2018年以来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14. 单位承担个人应付服装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4月20日将违规报销干职工参加活动购买服装费用共计2699元(包括参加国庆升旗服装费1180元和参加全县党史知识竞赛活动购买的服装费1519元)全部上缴至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账户。二是对机关账目进行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15. 单位承担个人应付社保、医保款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2年10月9日将2019年、2020年公务员第13个月工资中未代扣社保、医保个人部分共计15166元上缴至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账户。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所有医保、社保缴纳金额进行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六)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走样
16. 2021年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中规定,出差住宿标准为“省内一天上限为330元/天”,与县财政局2016年桃财行〔2016〕104号文件规定的“除到长沙市出差外,到其他地(州市)出差,按300元/天的标准执行”不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桃江县统计局机关财务制度》。二是完善《桃江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财务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17.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学习,在2022年8月4日的干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对支付到他人账户的资金,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面审通过后才能支付。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广告宣传费用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七)统计行政执法力量不强,执法效果不佳
18. 执法力量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报考条件的局机关干部,鼓励积极参加国家、省统计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培养执法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今年已有1名同志进行了考试报名。二是对现有统计执法证的2名工作人员,在每年开展的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期间,严格要求到位到岗。
19. 执法业务不精,执法案卷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学习了《统计执法程序》。二是规范统计执法程序,2022年严格采用省局统一制定的工作流程来开展统计执法各项工作。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20. 提取证据程序不合法、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学习了《统计执法程序》。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所有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一次再梳理,完善统计执法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八)党组领导地位不突出,党政职责不清晰
21. 党组会议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将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区别开,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22.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在以后的党组会议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23. 研究干部工作记录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桃江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三是对研究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开展会前酝酿,会中讨论、逐一表态,会后执行等程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4. 机关党支部未按程序补选支委委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于2022年4月15日重新进行了机关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二是加强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学习。分别在2022年4月9日的机关支委会议上和4月15日的党员大会上对上级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和条例进行了学习。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25.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述职评议各项流程,发出选票前安排专人清点好参会人数,对各项党建资料由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存档。二是局党组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26. 党内生活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明确党建办主任专人负责记录。二是对2022年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27.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全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纳入每年度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28. 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未按规定要求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长期坚持每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理论学习,不走过场。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29. 宣传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继续加大省、市主流媒体上稿力度,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2022 年8月29日省统计局来桃调研经济运行及统计工作已上桃江要闻。二是今年12月的统计法治宣传月计划将通过宣传车、宣传展板等深入乡镇、农村开展统计宣传活动。
(十一)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显“短板”
30. 干部队伍基础建设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巡察问题反馈后,班子成员与股室长、干职工开展面对面谈心活动,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完善《2022年度桃江县统计局干职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营造干职工干事创业的氛围。三是加大招考力度,及时补足空余编制;2022年通过人才引进,招录了2名新同志。
31. 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桃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规范临聘人员管理,9月2日重新发文对从事重要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重新调整分工任务,规定临聘人员全部从事辅助性、临时性工作。二是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着力解决统计局人员短缺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32. 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工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总工会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对县统计局工会委员会进行了改选,明确了工会主席、女工委员和经审委员。二是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2022年至今已组织开展春游、跳绳、登山、扑克“双百分”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活力。
33.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在2022年8月22日的干职工会议上学习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在每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上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三是对2018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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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统计局党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