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不及时、领会不深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领会不深。部分中层骨干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新思路不清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学习要结合水利工作的重要性,七月份中心组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新思路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各支部也已将其纳入七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在干职工大会上组织专题深入学习。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
(2)关于“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不及时。2021年6月25日,省委办下发了《许达哲、毛伟明在2021年省总河长会议上的讲话》,县水利局在2021年10月11日的局务会议上才进行传达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同志认识到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在7月份的干职工大会上组织了集中学习,同时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二是在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全县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了2022年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三是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对上级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利用各种会议和有关渠道及时进行传达与学习,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2.对中央关于“节水”政策的要求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
(3)关于“节水宣传不够持续,形式简单,群众知晓率低。利用媒体、广播、微信、抖音等宣传形式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和水资源股负责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联合县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4次线上/线下节水宣传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分别走进小区、企业、单位进行节水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赛事星”“问卷星”等线上APP组织桃江县居民开展节约用水主题知识竞赛及节水调查问卷。三是联合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进行活动宣传报道,营造全民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4)关于“节水措施落实不到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节水器具的推广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灰山港自来水厂2021年自来水利用率仅43.9%”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了确保各项节水措施到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立桃江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二是联合县发改局印发《关于开展桃江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加强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三是对接县市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节水型器具推广及淘汰不合格用水器具》的通知,推动桃江县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四是指导督促灰山港自来水厂采取管网改造、管网扩建、科学测漏、堵漏及其他维修、维护等方法,使管网漏损率逐年下降。五是灰山港自来水利用率低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开展城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升级,对洞水家属区、金龙小区、县水泥厂家属区、钢铁厂等4个小区进行了全面管网改造,投入资金80多万元;加大节水措施力度,开展节水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内部营销管理,年底前改造完成因计量失常的老旧水表1000块,提升供水效率;成立了专职领导小组,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和违章用水查处力度;已和第三方测漏机构进行洽谈,对自来水管网系统开展测漏排查,进行维修止漏,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上述举措已形成长效机制,三个月之内自来水利用率提高至60%,以后利用率逐步提升。
3.(5)关于“河长制措施落实不到位。县水利局对市委书记在2019年全市总河长会议上指出的“交办和‘洞庭清波’专项督办的武潭镇龙拱摊村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建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截至2022年4月18日,该公司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堆放的砂卵石尚未清除”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5月20日通达公司已将所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堆放的砂卵石全部清除,并整体搬迁至鲊埠回族乡新厂址。二是6月6日县河长办向市河长办申请进行了销号。
4.关于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水旱灾害防御服务能力弱,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实用性不强。2021年县级山洪灾害预防预案中未逐一明确山洪易发区巡查和安全转移责任人,未逐一明确转移安置点。2021年防汛抗旱预案中未将乡镇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纳入物资储备预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充分认识到防汛抗旱预案编制的重要性,主动与县应急局对接,优化完善了防汛应急预案。二是开展县、乡水旱灾害业务知识培训,调整充实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人员力量。三是按上级要求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四是与乡镇对接,对181个山洪易发区逐个明确巡查和安全转移责任人和安置点。五是已将乡镇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纳入物资储备预案。六是积极争取县、乡投入,充实防汛物资储备,与应急局配合编制了全县抗旱预案。
(7)关于“防汛物资储备不到位。曾家坪泵站建设,汛期破堤回填土方后,未堆放砂卵石等防汛应急物资。沾溪镇小石洞水库防汛扁担已腐朽,未见防汛砂卵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已督促曾家坪电排建设方进行了现场储备。二是已督促沾溪镇政府更新了扁担,现场补充了砂卵石。三是3月上旬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队分五组对各乡镇、中型水库、堤防管理站开展了一次安全度汛检查。我们要求各乡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自查,自行整改。四是5月上旬,由县应急办牵头,联合两办督查室对各乡镇备汛工作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督查。五是对分管领导、建管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沾溪镇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8)关于“防汛物资管理不到位。未对防汛物资进行清仓盘库,尤其是未对2017年以来采购的编织袋、编织布进行测试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未及时进行更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已于4月18日~20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盘库清理,对超使用年限的箢簊、扁担、编织袋进行了清除。二是进一步整章建制,完善了《防汛仓库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9)关于“农村安饮工程设计不科学、消毒不及时。沾溪镇卫红村福塘洞水)取水点选址不科学,秋冬季水源不足,缺水现象严重。肖车塘水厂消毒不及时,按要求应为一周一次,实际为半月一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迅速组织资金,对肖车塘水厂安装无动力消毒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立完善了消毒制度,安排了专门管理人员,每周定期加药,确保水质合格。对水源井进行了冲洗,确保了水量。二是对福堂洞水厂寻找新的山溪水源,现由山溪水、地下水互补,基本满足供水需求,另对简易消毒设备安装了防护装置,出水管新增排气阀,抽水管安装逆止阀等。三是日常管理方面,根据二季度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乡镇根据问题清单对水源地巡查、厂区卫生、台账登记、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确保水厂正常运行。于7月11日至22日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针对相关问题已安排资金进行整改,如三堂街赤塘水厂、桃花江镇花果山、大水洞水厂季节性缺水问题已安排资金新增地下水源,现已整改到位。水质消毒问题已安排资金专门采购一批消毒精片、AB剂等。对过期的消毒药剂全部进行了更换。按时对消毒设备进行了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水质安全。与县卫健、县疾控中心按时对全县水厂进行水质检测,为确保水质安全提供了保障。
(10)关于“农田灌溉渠系不畅。碧螺水库总干渠因渠道衬砌工程老化,渗漏严重,加上鲊埠政府渠道清淤不彻底,导致灌溉水不能到达东干渠上屋村段,影响当地农田灌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碧螺水库管理所迅速召开渠道维修动员会,并同鲊埠乡政府加强了沟通协商,对渠系彻底清淤,目前通水可以到东干渠杨家村,延伸了两公里,农田得到有效灌溉。二是积极争取灌区续建配套节水项目,已同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碧螺灌区续建配套实施方案合同。
(11)关于“行政执法不严谨,执法质量低。抽查发现两件执法案中县水利局未查清违法主体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其个人行为还是其所在公司的行为,认定违法主体不精准。某违规建房案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对当事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妨碍行洪的建筑进行复核,截至2022年5月,仍未对妨碍行洪的建筑物进行拆除”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目前已配齐水行政监察大队执法工作人员,并加大执法人员行政程序法方面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专人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面大、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审核。三是强化执法案件审理,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机制,做好案件审理记录。四是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监管,逐步减少河道“四乱”问题存量,遏制增量;五是对三年来的51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自查,均已执行到位。
5.(1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尚未整改。如金易物流公司新入园报建应办理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未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文件规定进行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该问题已纳入2021年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整改内容,且已完成整改。二是金易物流公司已于2022年7月8日完成办结;三是完善了审批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3)关于“党组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指导作用发挥不强,深度扩展不够。部分二级机构党员干部对党史学习教育认识不高,学习不够,成效不佳,没有打通党史学习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引起了高度重视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局党组成员带头学,并督促所联系支部组织好学习。二是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坚持自学。三是二级机构支部统一在三季度进行了一次闭卷考试,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
(14)关于“中心组学习缺少环节。2020年、2021年中心组学习部分成员无自学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认识到中心组学习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做到“每月一次,上下同题”。二是从7月份开始严格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十项制度”要求,确保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规范到位,完善了学习制度。三是对缺少环节的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措施不严。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不够,无活动记录,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不到位,存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进行了一次网络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三是定期进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16)关于“金融风险防控宣传教育不够。水利系统退休老干、职工参与都好非法集资的有14人,金融风险防控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系统退休人员防范金融风险教育。局离退休人员支部在6月29日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县老干局《桃江县离退休干部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教育“五个一”工作方案》,组织退休人员签订了《桃江县离退休人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承诺书》,发放《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的公开信》。二是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标语。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行为发生。三是落实好维稳“三包一”责任,目前水利系统退休人员思想情绪整体稳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7)关于“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费用。2018年12月,碧螺水库列支个人所得税258.21元;2021年,克上冲水库列支医疗保险个人部分2850.28元;2021年,机关列支部医疗保险个人部分8853.18元;水利水电建设公司为6名机关干职工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司全额承担了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机关、碧螺水库、克上冲水库三个单位涉及的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财务室全额收回并上缴至县纪委专户。二是目前,桃江县事业社保所正对有多个社保账户的公职人员进行清理,待社保所清理完成后,清退多余户头,系统完善后按社保所统一要求落实到位。
(18)关于“违规发放目标岗位责任奖。2021年12月,克上冲水库未执行全县关于津补贴发放的统一要求,超额发放目标 岗位责任奖共计43253.4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克上冲水库管理处财务股统一收回目标岗位责任奖共计43253.4元。二是自查自纠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全县关于津补贴发放的统一要求完善了各场站目标岗位责任奖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三是已对克上冲水库管理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19)关于“现金发放学习强国奖励。2021年,机关、碧螺水库、堤防站、克上冲水库分别以现金发放学习强国学分奖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局属二级机构关于学习强国奖励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学习强国’推广使用的工作提示”精神落实。二是今后要求以精神奖励为主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学习。
(20)关于“防汛值班补助发放不规范。2021年2月,碧螺水库以900元/人的标准发放26人防汛值班补助23400元,其中4人未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碧螺水库管理所财务室收回发放的4人防汛值班补助3600元上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对3年来的各类工作补助性支出开展了自查,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21)关于“扶贫工作费用报销不规范。2021年1月至3月,克上冲水库非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下乡扶贫时,按照驻村帮扶的费用标准报销驻村伙食费、村内交通费、通信费,共计1281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由克上冲水库管理处财务室收回发放的伙食费、交通费、通讯费共12810元上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对3年来的各类工作补助性支出开展了自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22)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2018年至2021年,堤防站突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共计 22181.5元,并按12%配缴单位部分公积金2661.78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县堤防管理站财务室收回违规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对堤防管理站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3)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2021年12月,机关工会举行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发放60人竞赛奖金共计30900元,超过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各工会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局工会组织专项检查,对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开展立行立改。二是对于局机关工会活动存在奖金提取比例超过标准的部分(奖金提取比例标准为不超过三分之二,实际按四分之三提取的),已责成有关的7名会员清退奖金,共计2800元上交局工会联合会账户。
(24)关于“白条列支工作经费。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机关白条列支原冶金机械厂改制工作经费1520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一是此项经费属县专门成立的原冶金机械厂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维稳专项经费,2020、2021年县财政各安排10万元,已列支152000元,领导小组工作已告结束,剩余经费其中38000元拨付沾溪镇财政所,10000元由县财政收回。二是经研究,已按信访维稳专项支出单独记账。三是对机关支出进行了一次排查,除住院慰问、悼念支出外,未发现其他不合规白条入账现象。
3.(2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县水利局机关于2021年7月购买2艘冲锋舟共计129600元、2021年8月购买防汛指挥中心显示屏180305元,碧螺水库于2019年3月购买空调4699元,堤防站于2021年9月购买团山配电控制自动化设备44000元,克上冲水库于2021年11月购买办公家具5220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和三个二级机构已对2021年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二是加强了对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及时按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对遗失的资产按要求进行核定登记。四是对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克上冲水库管理处工会主席、碧螺水库管理所副所长、堤防管理站原工会主席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6)关于“项目调研不深入、设计不精准、变更多。如沾溪二期治理工程,因前期调研不够深入,设计不精准,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18.96万元,二期治理(续建)工程发生多次工程变更,增加资金261.35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规划计划股编制出台了项目设计前期调研及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对变更调研人数及规程步骤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对近年的工程变更进行了分析梳理;落实好《桃江县水利局技术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少变更或不变更。三是对分管领导、规划计划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7)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严。2020年实施的资水重要河段治理项目(鲊埠等4段)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对沾溪、三堂街部分堤段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二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监管,严格人脸识别考勤;完善项目现场监管制度,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每个项目明确1名以上业主代表,1名以上监理代表,确保项目现场有专人监管。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由水利局质安监站牵头,提高监督频次,如实通报监督情况,严格处罚措施。四是完善了《桃江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五是对分管领导、建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8)关于“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流于形式。2018年至2022年,县水利局共实施12个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中标单位均为湖南省金地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加强采购过程监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市、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三是严格按照《2022年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通知》要求,在相关网站提前公开采购范围和内容,让更多有意向投标人参与投标。四是对分管领导、建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碧螺水库为解决单位职工社保和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经集体研究,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工程合同的方式,由单位职工和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工程项目,项目资金由碧螺水库拨付给项目承包方后,单位出纳再账外收回资金。经初步统计,2018年至2021年,项目承包方累计向碧螺水库单位出纳转入工程款220万余元,其中利润84万余元通过收取以前年度水费的方式登记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整改,责成联系碧螺水库管理所的党组成员督促整改工作。碧螺水库管理所担负近1万亩农田灌溉和两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在职职工55人(其中自收自支25人),退休23人,每年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近70万元,碧螺水库管理所个人无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局党组负责纪检监察的同志对碧螺水库管理所所长、副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碧螺水库管理所吸取教训,将严格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四是通过立项争资,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工程管理单位正常运行。
(30)关于“水利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不到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未及时入档,存放在各业务股室,未进行统一归档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成立专班,对近3年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9月底已完成80%。二是对3年前的工程技术资料逐步安排落实,进行整理归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优”的问题
(31)关于“以班子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党组研究人事、党建工作主要以班子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2日第二巡察组进驻以后,根据初步反馈交流的意见,局党组已开始立行立改,凡研究人事、党建等工作都以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局会议制度。
(3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不够。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2018年以来仅开展过一次全系统干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多数干职工专业技术不精;年龄结构不合理,全系统在职干职工262名,45岁以上117人,占比45%,30岁以下干部8人,仅占比3%”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县水利局干部队伍现状,为了加大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年青干职工多开展在职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结合工作需要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二是继续抓好水利特岗生有关工作,为乡镇培养水利后备人才。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今年6月16日开展了一次全县水利业务培训,以后每年将至少组织1次以上集中培训。四是在局属事业单位编制出现空编时及时向人社、组织部门申请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逐步使局机关人员结构趋于合理。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问题
(3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不到位。如2021年7月12日,班子扩大会议研究特岗生安排方案,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及时邀请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研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和水利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3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2022年1月至3月县水利局机关干职工迟到、缺勤现象较多,局机关管理制度缺乏约束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和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便于操作、执行的奖惩机制,强化激励惩戒作用和制度约束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从严管理干部考勤记录,对迟到、缺勤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三是加强问题通报,每月对机关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一次通报,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1年8月碧螺水库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各党员对某三位同志的批评内容基本相同,均为加强理论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碧螺水库管理所支部于8月份重新组织召开了一次组织生活会。二是支部负责同志对态度不认真、批评内容相同的四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
(36)关于“党组对党建业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机关内党建业务学习氛围不强,二级机构缺少党建业务指导培训。2021年度县水利局党组未对‘五个到户工作’等重点任务进行推进部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联系各支部督促开展好党建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对二级机构支部开展业务指导,9月份邀请县委组织部党管组的同志对各支部书记和党建业务专干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三是在干职工大会和党组扩大会议上重新组织学习了《桃江县开展乡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对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
4.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37)关于“组织人事工作有差距。未按三定方案设置水政监察大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三定方案进行了自查自纠,按要求设立了桃江县水政监察大队,明确罗敏志同志兼大队长,郭峰同志为副队长,曾劲、刘云、李勇、何晚丰、符芳彬、胡志明为成员;根据三定方案,明确职能职责分工。二是对分管领导、人教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8)关于“超职数配备股室副职。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三定方案设正副职各一名,而实际设有三名副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三定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按照《桃江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内设股室和事业机构进行清理,凡超职数配备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建管中心在编9人,配正职1名,副职1名,已将超配的2名副职调整至其它股室。二是对分管领导、人教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9)关于“抽调、借调人员未按程序报批。2017年以来,县水利局累计抽借调所属二级机构人员30人至机关跟班学习,至今仍有20人未返回原单位,未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原有跟班学习人员按相关政策退回原单位。二是今后对跟班学习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备案,进一步加强对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40)关于“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7人,未按照《印发(关于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的实施方法)的通知》相关条例管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桃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对我局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凡不符合岗位使用条件限制的,进行调整;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重新按文件规定向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提交申请并备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2519。
邮政信箱: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18号桃江县水利局办公楼。
电子邮箱:1229253241@qq.com。
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