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04 11:40 信息来源:县住保服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1744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5月20日,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县委“12345”工作思路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内容纳入了2022年7月、8月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二是6月24日邀请县副处级干部、县人大联工委主任为支部全体党员、各分中心正副职、部分群众代表进行了授课(讲政治规矩 做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干职工的政治自觉;三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增加了干职工的学习自觉,提高了理论知识水平。

2.落实“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扇等方式加强了对直管公房和自建自管公租房安全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高了住户的安全意识;二是2022年8月陆续在肖家山、七星桥、桃谷山保障房小区增设了充电桩,组织人员对小区内飞线充电、乱堆杂物等行为进行了整治,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了安全生产台账;四是2022年7月至9月已拆除8栋约1000余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公房;五是运用监督执“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 落实“要将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第14栋墙面308脱落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质保要求对质量不过关的地方进行维修返工;二是针对施工计划中应完成27栋房屋公共部位墙面改造任务,8月对剩余的房屋重新进行招投标,9月3日已完成施工任务;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 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经我中心查实,3月26日桃谷山小区、七星桥小区及桃花东路南侧公租房小区的疫情防控值守人员均为各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一是4月16日已函告联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佳园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其对当班值守的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予以落实;二是对疫情防控不力的责任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各公租房小区门口及小区显眼位置等地方新增宣传横幅10余条,进一步营造了疫情防控工作氛围;四是安排了疫情防控纪律督查员,加强对各小区值班值守工作人员的岗位纪律督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落实。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到位。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不力

5.追缴公租房欠租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

直管公租房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成立了直管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专班,并通过到公租房小区宣传车喇叭宣传、张贴公示公告等方式加强公租房租金宣传;二是各公租房小区统一建立电子版及纸质版租金缴纳台账,2022年5月对欠缴租金的住户发放了租金催缴通知单,住户通过非税账户按期缴纳了租金。三是通过法院起诉了部分欠租户;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于2022年3月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规范了公租房运营管理,经过整改目前已收取直管公租房租金3918329元。

合作共建公租房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成立了合作共建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专班,联合财政局联对各合作共建公租房单位发放了《关于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二是定期掌握各合作共建公租房单位租金缴纳情况,建立电子台账,对未按时缴纳租金的单位及时催缴,发放催缴通知单;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规范了公租房运营管理,经过整改目前已收取合作共建公租房租金2662915元;五是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各相关单位公租房租金收缴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公用经费拨付挂钩。

6.合作共建公租房产权份额不明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明确产权份额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公租房产权份额;二是2022年5月通过到各公租房项实施单位上门一一督查指导,明确要求各实施单位在7月10日前完善相关项目建设手续,完成项目送审工作,出具审计结论;三是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发布《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公租房资产与权属管理;四是提请县人民政府召开“公租房产权比例确认专题会”,明确各实施单位职责与权属,制定了“合作建设公租房产权比例确认卡”。

7.监管公租房使用与退出未常态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193户有产权登记的公租房住户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符合居住条件的25户,145户已发放限期退房通知书,现已清退8户;二是对七星桥12栋地下室、2-2304转租行为已整改到位,1-402、7-2306、正在整改当中;三是成立了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印发了《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公租房监管不力的责任人钟少云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印发了《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并于2022年3月11号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规范了公租房运营管理。

8.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9月5日,邀请了建设领域专家对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了一次工程建设流程及招投标流程的专题培训会议,增强了相关业务人员的规范意识,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责任意识;二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项目股股长周冲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针对“实施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强力征拆、积极调度,截至目前,团山棚改项目已完成全部征地拆迁及土地收回工作,完成了土地挂牌出让,签订了土地成交确认书,正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预计12月底可启动基础工程施工,2024年12月底可基本建成;二是完善了“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并报省厅备案,往后年度申报项目原则上只在项目库选定,做到了事前规划;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棚改办副主任陈佐宜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早日让群众住进安置房。

(三)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9.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了网络安全知识;9月13日在沿江风光带开展了网络诈骗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制定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外宣力量较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了宣传队伍,9月新引进人才2名;二是制定了《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保障性住房为抓手,各重点业务股室及分中心要求按月上报亮点或重点工作内容,加大了对工作推进的宣传。

(四)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1.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县住保中心党组情况反馈时间为2020年3月9日,2020年11月13日才完成整改情况社会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审计进度,确保了欠账任务及时完工,项目资金已及时支付到位;二是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等内容纳入了中心组8月份学习内容,且党组成员就如何抓实巡察整改进行了研讨发言,提升了中心党组对巡察、审计指出问题的重视程度,严格跟踪问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问题整改;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问题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严格

12.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马迹塘分中心和灰山港分中心就规矩意识不强、纪律松散、卫生状况等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桃花江分中心已于3月实行人脸识别签到机签到,严肃了上班纪律;二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纪律。

13.干职工日常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邀请县纪委成员为干职工上了廉政党课;2022年2月25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参观益阳竹廉文化教育基地,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二是2022年7月、8月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2年6月24日邀请联工委主任上专题党课《讲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三是近年来配合纪检组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对处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对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回复了相关信访问题;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4.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4月21日撤销了相关人员2019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将违规发放的奖金上缴至了县委纪委账户;二是对原评先评优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配合县纪委正在对近段时间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15.干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干职工对注册企业的事情及时进行了整改,已撤销并退出了该企业,并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二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2年6月24日邀请联工委主任上专题党课《讲政治规矩,做合格党员》,强化干职工的纪律意识;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干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

16.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收回11人违规发放的奖金12300元;二是于9月23日组织财务、工会、会审等人员,开展了一次财务培训,进一步掌握了财经政策、严肃了财经纪律;三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对自2020年以来发放的福利、奖金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7. 公务用餐超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收回超标准列支的餐费1961元;二是组织人员对自2020年以来的公务用餐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三笔加班用餐超标共计22元,于2022年9月23日该笔费用返还了原渠道;三是完善用餐申报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用餐标准,杜绝超标准用餐;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

18.部分支出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10日解除了与物业公司续签的合同并重新启动招投标程序,7月22日完成招投标,7月28日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举一反三,于9月20-21日组织财务股全体人员对自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了一次采购程序中没有人签字验收,已立行立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今后的采购行为符合政府采购制度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9.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大额资金转入干职工个人账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9月23日召开了一次财务培训会议,会上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购及其他日常报销程序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经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财务集中会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杜绝今后再出现大额资金由单位出纳经手的现象;二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0.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使用自制收据列支的餐费34479元补开了正规发票,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搞好相关费用、支出的审核管理;二是健全了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今后单位用车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不得由个人经手和出具代开发票;三是完善了物业公司报销的疫情快餐手续,提交了用餐人员明细,健全用餐审批制度,无论是正常加班还是疫情应急用餐,都要进行统一申报和登记;四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单位费用审批、报销凭证开展了自查自纠,查出工会不规范使用资金三笔共3000元并将资金退还原渠道;五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1.干职工借款清收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9月底已收回欠款159790元。对一次性还款困难的职工已制定还款计划,按月从工资中扣款;对长期在外无法联系的同志已于9月2日在湖南日报登报公告限期还款,对已去世的同志欠款进行销账处理;二是严格单位个人借款行为,今后非公务行为需要一律不得借款。

22.固定资产登记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8月完善了财务凭证,将健身器材等相关资产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于9月1-2日、20-21日组织财务股全体人员人员对自2020年以来购买的固定资产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三是今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条例,及时入账,进行资产登记,资产处置也要及时核销,做到账实相符;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廉政风险管控有漏洞

23.选择性收取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户发放催缴通知,限期收缴到位,目前所有承租户的保证金都已经缴纳到位,并统一缴存至县住保中心专用账户;二是对单位直管的公租房承租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健全完善了公租房租赁履约保证金台账,规范履约保证金收缴行为;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健全了公租房管理细则,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使公租房运营管理公平公正。

24.公租房资金使用未严格把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杨家坳公租房小区、七星桥公租房小区路灯维修项目的审批手续;二是组织专人对近两年公租房维修项目进行了全面筛查,未发现不合程序的问题;三是严格了报修流程,做到先审批后维修;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5.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发布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下发了《关于转发<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综〔2019〕27号)>的通知》(桃安居领办字〔2022〕4号)。宣贯资金管理办法及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联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报项目及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对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按绩效评价总体评分情况降低其专项资金分配额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优

26.党政权责不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中心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分开,专人专记,使用上级要求的专门学习记录本,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二是于2022年9月由中心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7.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办公楼屋面维修于2022年7月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了结算审核报告,与施工方结算了工程款;二是于2022年3月对停薪留职人员停止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目前9名停薪留职人员于2022年3月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112220元(2022年3月至12月)交至单位账户;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了会议制度,明确了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中心事务会议的议事要求与纪律要求,由党组会负责决策,主任办公会负责部署实施,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决议,加强了对决策部署的跟踪问效、监督落实。

(二)党建工作不扎实

28.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桃花江分中心支部完善了党员台账(现有党员15名)、党建资料,按月开展了组织生活;二是完善了2020年以来机关党支部、桃花江分中心党支部党员流转台账资料;三是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台账,不定期对所联点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机关支部、桃花江分中心支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健全了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所属各支部的党建工作。

29.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人事股、财务股本着实际出发,重新填写并提交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二是8月4日将巡察整改操作指南含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纳入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内容,制定了民主生活会会务方案;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了10月份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程序与要求。

30.推进分中心党建工作衔接沟通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份由党组成员对三个分中心12名党员集体进行了谈话,加强了对党员管理教育;二是截至2022年9月底,马迹塘分中心支部已完善了工作记录,更新了党务公开栏,组织生活正常有序开展;灰山港分中心有3人在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1人在桃江县联欣物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1人系武潭镇罗家坪村第四支部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2022年7月被评为优秀党员;另2名党员正在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对接,确认其党组织关系;三是9月6日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三个分中心党员组织生活等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了组织生活纪律,加强了对党员的管理; 四是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标准

31.重点岗位干部多年未轮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湖南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了中心组6月份学习内容;二是2022年9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才储备库的实施方案》,将中心8名干职工纳入了人才储备库;三是建立了交流轮岗制度,待班子成员全部到位后,将于2023年年初有计划、有步骤推动中层骨干轮岗交流,优化人员配置,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3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与职责;二是截至2022年9月底已完成了46名干职工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与组织认定工作;三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等档案的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737-8822035

邮政信箱(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路202号

电子邮箱:524257284@QQ.com

 

中共桃江县住房保障中心党组

2022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