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县7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在社会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深入挖掘反映桃江建县以来各界仁人志士砥砺奋斗的档案文献,桃江县档案馆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桃江县建县70周年档案资料。
一、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1952年2月以来,在桃江形成、留存的相关档案文献资料,包括:
1、党的重要人物、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
2、在桃江历史上具有重要贡献或其他重要人物的书札、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章)、证书、证明以及各类实物等;
3、反映重大活动的老报刊、画报等;
4、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
5、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文字资料、照片、音像、实物等;
6、省级以上党、政、军组织颁发的证书、奖章、徽章、纪念品等;
7、其他能够反映桃江建县以来红色历史的照片、音像、实物等。
(二)桃江县历次县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
1、以县庆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2、反映历次县庆有关活动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三)其他。反映桃江历史变迁、机构沿革、地域属辖、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物产资源、自然灾害及风土人情、民族宗教、典章制度、名胜古迹、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的资料、照片、实物等。
三、征集要求
捐赠的档案资料及实物内容客观真实,并附上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四、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县档案馆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专家鉴定后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寄存、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赠、出售的,可采取接受寄存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有偿征购。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根据《益阳市民间档案资料征集试行办法》,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五、说明事项
(一)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对捐赠档案资料者将颁发捐赠证书。
(二)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桃江县档案馆联系。县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桃江县档案馆接收保管股
地 址:桃江县迎宾路391号
联 系 人:吴飞球 吴作信
电子邮件:744227781@QQ.COM
联系电话:0737-8218236
邮 编:413400
桃江县档案馆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