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4日,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专项巡察,1月21日向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应进未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等4个政务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窗口。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是指我单位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审核4个事项应进未进。一是3月22日将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归集到了一个股室(住房租赁股),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股”,同时将应进未进的4个事项立即进驻了政务中心窗口;二是充实了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另外增派了汪晶、吴鑫两位工作人员;三是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及物业小区员工综合素质;四是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杜绝“来回跑”的问题,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审核等事项实现了“多点”受理(政务窗口与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五是对上述4个事项的原股室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六是举一反三,对我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梳理,共计13个事项已全部进驻了政务中心窗口。
(二)队伍管理不严,作风不正、廉政风险高。
为官不严,监管不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经巡察组要求,对东方新城公租房进行了清理,有11户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有6户违规入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至2022年4月,东方新城11户欠租户21140.5元已全部清缴到位,6户违规入住已全部清缴清退到位。二是3月7日,经党组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单位直管的4000余套公租房住户进行为期3个月的清理整治,清理整治范围包括虚假材料骗取公租房的、有房产的、转租转借转让的、拖欠租金的等,通过数据比对、调查走访等方式,已筛查出193户住户拥有房产,七星桥有4户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目前,正在调查核实当中,下一步即将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分类整治。另通过上门催缴等方式,至2022年4月已清缴历年租金陈欠户37户35362元。三是对公租房监管不力的租赁信息股股长、运营服务股股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提请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3月11日印发了《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桃政办发〔2022〕5号),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2035;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路202号;电子邮箱:524257284@qq.com。
中共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