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关于第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05 15:59 信息来源:桃江县水利局 作者: 浏览量: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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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4日,第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1月21日第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组对桃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事项存在“线下审批、体外循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窗口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业务培训,举一反三;二是完善了《一次性告知书》《项目审批流程图》,确保项目经办人能通俗易懂办理业务;三是认真落“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广容缺受理、极简审批、一次办好。

二、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力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于形式。县工改系统平台中有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等8个高频事项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只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1个事项实施了并联审批,余下7个事项均未实行并联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2022年3月1日在大汉假日广场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桃江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这么办》发放宣传资料,多措并举!让政策进群众入民心见成效。二是对项目牵头部门送达了《桃江县水利局关于请牵头部门引导建设单位在工改系统申报办理可并联事项的函》。三是按工改并联审批程序,我局于3月21日和4月11日分别办理了《中栋如意家园》《桃江县汽车站》2个建设项目。

(二)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十三届县委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专项巡察组的指示精神。

2.根据目前我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要求落实“放管服”的各项措施与工作,加强对新政策新精神新要求的学习、宣传。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

4.对工业园区内项目,符合条件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优先办理。

三、为民思想不牢,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的问题。巡察组反馈县水利局2020年8月5日收到某企业“取水申请”后,平台受理与办结日期为2020年9月9日,远超过5天承诺时限问题

原因:某企业为中海城大酒店。省水利厅要求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县318处取水工程核查登记问题整改提升,中海城大酒店属于无证取水,要求整改销号。多次上门后,8月5日该酒店同意办理取水许可证。2020年该酒店为疫情防控隔离点,虽多次消毒处理但一直没有恢复经营,酒店委托第三方办理水资源论证报告,多次电话通知后直至9月9日才完善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批的严谨性;二是积极推行代办帮办、信用承诺、容缺后补和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进一步减少办事群众企业“往返跑、多头跑”,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关于“队伍管理不严,作风不正,廉政风险高”的问题

关于“在办理两个幼儿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时,两个办件资料的经办人签字相互写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两个办件资料签字相互签错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与经办人沟通对接,并上门请经办人重新签字完善资料。对窗口工作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对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7-8822519;

联系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8号

电子邮箱:32999998@qq.com

中共桃江县水利局党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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