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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共青团桃江县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4 10:47 信息来源:团县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8日至6月1日,桃江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关于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传达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党组没有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青团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青年现象进行对照检查,部分干部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解决共青团“四化”问题等基本内容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建立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了党组中心组、主题党日学习范围。2020年 7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8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0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11月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针对存在的“四化”问题,党组和个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中进行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之间就存在的“四化”问题就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组织理论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测试,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共青团“四化”问题等基本内容熟记在心。

四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要求机关干部每天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天积分达到25分以上。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2、关于“党有号召,团有行动”落实不够的问题

(2)关于对基层团组织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县教育团工委只配书记、副书记各1人,没有配备团工委委员;市监局等有3名以上团员的县直单位没有设立团组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10月30日在县政府附属楼三楼会议室举办桃江县2020年团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各乡镇、县直单位、中学、“两新”团组织负责人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团市委组宣部负责人专门就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授课。二是于9月23日发函,商请县教育局敦促教育团工委完善班子设置,教育局已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已初步拟定委员人选,团县委将持续跟进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于9月24日通过公文系统向106个县直机关单位发函,对县直各机关团员青年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经统计反馈情况,市监局已建立团组织;另具备条件但暂未设立团组织的有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县司法局、县教育局机关,团县委已分别联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商请设立团组织,并将持续指导跟进设立情况。

针对此项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进一步商有关单位完善团组织设置。

(3)关于团情家底不清的问题。2018年以前新发展的团员底数不清,团员名单未存档;对县直单位团组织没有建立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年新发展的团员进行摸底调查,完善2019及2020年新发展团员名册并存档。二是建立县直单位团组织基本台账。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关于助学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对2019年“华融湘江银行·绿色助学行动”资助对象没有全部走访调查或电话联系。资助学生曹子龙家庭地址两次出现错误,联系电话为空号;受助学生文春莎在长沙读初中、高中,学艺术专业,家庭系个体户,助学不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曹子龙、文春莎实际情况、助学信息,作出说明。二是制定2020年暑期助学对象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在2020年的助学金申报工作中切实加强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三是党组书记鲁定红对分管领导廖兴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要求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8、2019年党组未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8月,党组研究遴选人员方案,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未参与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主动接受监督。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纪法规。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关制度停留在2015年,没有及时修订,存在部分条款不符合当前相关政策规定。如财务管理制度中的工会费支出不符合当前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查阅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经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重新修订机关制度汇编。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修订的机关制度。三是团县委党组书记鲁定红对分管领导刘舜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财经纪律要求不严的问题

(7)关于会审联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2019年7月,团县委支付工会活动、慰问费等费用3620元未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分管领导重新审核该笔费用,已补签相关审核单。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文件。三是于9月10日对财务人员陈亚雄、文慧娟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违规发放劳务费的问题。2019年组织“时代新人说”演讲比赛时,发放本单位干职工主持、评委劳务费用12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通知在2019年“时代新人说演讲比赛”中担任主持人、评委的陈亚雄、鲁定红将劳务费及时退回,出纳文慧娟于5月12日收到退回的1200元后,已于5月13日通过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上交给县纪委监委。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文件。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7月,团县委发放非本单位工会会员蔡敏文体活动服装一套,价值5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通知团县委副书记(挂职)蔡敏退回500元,于5月13日通过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将退回资金上缴给县纪委监委。二是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代扣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第十三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未代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并将公车补贴纳入养老保险基数。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查阅会计凭证,根据2019年第十三月工资发放明细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扣缴比例计算出应代扣明细。及时通知鲁定红、刘舜、陈亚雄交回应代扣金额,出纳文慧娟于5月12日收到退回的1645元后,已于5月13日通过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上交给县纪委监委。二是责成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把关。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2018年1月起不再执行备用金制度,但团县委2019年12月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仍为11823.31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5月20日上解备用金11823.31元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二是废除备用金制度。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平均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问题。2017年单位干职工绩效考核奖金没有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发放,而是按平均数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17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发放奖金,对平均发放人员实行多退少补。二是分管领导刘舜对办公室主任陈亚雄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3)关于专项资金存在“趴账”现象的问题。2019团县委向团省委申请青年之家创建经费5万元,目前仍有4万元滞留账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村(社区)“青年之家”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对基层团组织青年之家建设予以支持。二是新建5个青年之家进驻青年之家云平台,对依托青年之家开展的各项活动予以经费支持。三是财务处理时在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子项目“青年之家工作经费”,上年结余的青年之家创建工作经费4万元,在该项目中列支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针对此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团费收缴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没有根据实有团员人数收缴团费,而是通过各单位团员数划定收缴额度,并存在部分单位未收取个人团费而使用团县委开具的票据直接入账报销的情况。团县委将团费收入上缴后,结余留在公账上与工作经费合并使用,未单列团费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是在机关财务处理中在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子项目“团费”,以前年度结余的团费50749元,在该项目中列支相关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针对此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办公桌、电脑、档案柜等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情况,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 一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清查。二是对本单位现存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追踪溯源。三是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对未入账资产进行入账处理。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国有资产清理文件。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

(1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党组会议对人事、资金使用、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缺少研究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各项议事内容,严格议事程序。二是严格自查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过程回顾,完善相关记录。今后,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肃的问题。2014-2019年党组会议记录本存在用活页记录、留空白页、记录体现决策表决过程不全等现象。

整改落实:一是修订党组议事制度。二是检查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严禁使用活页记录本。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8)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的问题。2016-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及整改措施未及时通报、公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中无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进行通报公示。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指南为指导意见,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会后及时通报会议情况及整改措施。今后,将长期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调整支部成员和2017年支部换届选举时提名的候选人,没有推荐、酝酿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0月22日团县委机关支部换届,报县直机关工会批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0)关于党建台账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党员积分管理册装入党支部换届资料,2019年党课资料册中装入有党员进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党费收缴等资料。

整改落实:已责令党建专干立即对相关资料进行分装处理。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将重点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分管副书记定期指导检查党建基础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党建台账规范化整理存档。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7月,陈曦明同志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前未召开支委会对其转正进行研讨、审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查党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针对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8218135;地址:县政府附属楼2104室;电子邮箱:1712038689@qq.com

中共共青团桃江县委员会党组

2020年11月4日

(二审:刘 叶 监审:卢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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