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桃编发〔2020〕5号)《关于撤销桃江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的通知》(桃编发〔2020〕18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拟向桃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桃江县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编人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划转至桃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心和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桃花江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我局拟向桃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桃江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原核定的11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予以收回。
三、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说明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向拟注销单位联系协商。
特此公告。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
(二审:刘 叶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