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4名电鱼者“赎罪”放流 资江迎近万尾新生

发布时间:2025-11-21 14:33 信息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胡卫红 王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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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上午8点15分,桃江县检察院与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在资江牛潭河老船厂码头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近万尾鱼苗游入资江,为水域生态注入新活力。这一行动的背后,是多名非法捕捞者为其破坏行为承担的修复责任。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人工增殖放流现场 胡卫红摄

  近万尾即将放流的鱼苗 胡卫红 摄

  龚某华在现场放流  胡卫红 摄


  2025年7月,龚某华在资江浮邱山乡白河村段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此次,龚某华主动出资2211元,放流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鱼苗2800尾。龚某华在放流现场表示,电鱼对生态破坏太大,他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希望通过放流弥补过错,也提醒大家守法护江。

  除龚某华外,莫某操因非法捕捉银环蛇等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通过购买鱼苗方式替代修复生态;李某彬、李某保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41.9公斤渔获物,也被要求参与生态放流,3人共计放流四大家鱼鱼苗6500尾。

  此次活动依据《湖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谁破坏、谁修复”原则,通过替代性修复机制,让违法者为生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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