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桃江一男子不知悔改又“进去”了
发布时间:2024-06-28 17:19
信息来源:桃江交警大队
作者:秦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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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桃江一名男子因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时间回到2023年3月16日下午3时许,桃江男子王某因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在调查处理期间,民警发现王某还存在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酒驾等违法行为。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王某因无证驾驶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桃江交警同时依法对其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原以为王某会吸取教训,积极主动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自觉抵制酒后驾车,但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2024年6月27日上午11时许,王某又因未戴安全头盔、无证且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当天,王某因无证、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桃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是违法行为人对自身安全的忽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出行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