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8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符莹,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文丽莉,副组长文剑武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书记胡军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文丽莉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符莹传达了县委书记向荣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副县长熊跃明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胡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肃性,放大和延伸了震慑效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文丽莉指出,接受上一轮巡察以来,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较好地贯彻执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取得较好成绩。中心党组班子政治素质较高,团结协作氛围较浓,有一定的战斗力。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反映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较为缓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重大交通风险措施不硬;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宽松软,重点领域仍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文丽莉提出了4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公路建养设施数字化、养护专业化、管理现代化、运行高效化、服务优质化。二是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三是要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同级监督,推进议事决策科学规范。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党组书记要扛牢政治责任,敢于较真碰硬。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担责尽责,带头严管队伍,增强干职工凝聚力。要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持续挖掘并解决公路建养工作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公路建养工作提质降本增效。
符莹传达了向荣书记在8月25日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肯定了前段巡察工作成绩,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强调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整改不力的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熊跃明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以整改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政治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落细落实落小上下功夫,在推进标本兼治上出实招,在净化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要把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胡军表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销号制度,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将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把整改落实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公路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机关干职工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