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社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邓喜平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卜建强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县供销社党委书记杨锦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张毛及巡察组成员,县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其他在职县管干部及县供销社机关全体干职工和直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邓喜平要求,县供销社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我县巡察工作,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与县委巡察组“同题共答”,进一步落实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照巡察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希望县供销社党委配合巡察组落实好相关纪律要求,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巡察,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卜建强明确,县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县供销社党委职能责任,突出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县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觉悟,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守巡察纪律,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杨锦人表示,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从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扎实认真地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自觉诚恳地接受检查,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坚决从讲党性重品格的高度,真心实意地把这次巡察当作一次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的良好机遇,端正态度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坚决从抓机遇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具体实践,全面推动供销事业开创新局面。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进驻县供销社4个月。巡察期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设专门受理举报电话:15707378025,电子邮箱:tjxc15707378025@163.com,受理举报箱设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3月14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