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1 16:51 信息来源: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刘亚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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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汪小明同志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艳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陈立兵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舟及巡察组成员,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县管干部及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汪小明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要通过巡察,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一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更加坚定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不断凝聚畜牧水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桃江提供坚强力量。要履行职责使命,同题共答,坚决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扎扎实实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12345”工作思路和县政府“六七八九十”工作举措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地见效。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盯“关键少数”、作风建设、清廉桃江建设从严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和干职工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要对照巡察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艳明确,要自觉接受政治巡察,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落实政治责任,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全面推动履职尽责。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要共同担当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全体干职工要提高政治觉悟、积极支持配合、畅通信访渠道、严守巡察纪律,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陈立兵表示,中心将认真领会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巡察期间,中心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严守纪律,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畜牧水产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工作四个月。巡察期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设专门受理举报电话:15707378027,电子邮箱:tjxc15707378027@163.com,受理举报箱设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楼一楼。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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