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桃江县总工会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29 08:42 信息来源:县总工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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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1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桃江县总工会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符莹,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熊立春,副组长戴志珍向桃江县总工会党组书记杨松柏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在桃江县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会上,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汪小明对巡察整改工作强调了要求,符莹传达了县委书记向荣在本轮巡察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熊立春代表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杨松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桃江县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查找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突出政治性和政治纪律,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肃性,放大和延伸了震慑效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熊立春指出,接受上一轮巡察以来,县总工会党组整体政治素质较强,相互沟通协调较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关心干职工,创新智慧工会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职工综合体系建设,团结务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面仍有差距,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对难点问题解决谋划不够、办法不多;存在本位主义和守摊子思想,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实落细,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熊立春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要规范党内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成效;四是党组书记要积极担当作为,开启全县工会事业发展新篇章。

符莹传达了向荣书记在2022年11月17日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把思想认识提高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新官要理旧账”,要以钉钉子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松,提升整改实效。汪小明强调要坚持政治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落细落实落小上下功夫,在推进标本兼治上出实招,在净化政治生态上见成效,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要把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成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杨松柏表示,巡察反馈的意见对县总工会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统一思想,严肃对待。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从严管党治党,促进规范管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二是聚焦问题,深入整改。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举一反三,相互促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解决突出问题,把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把巡察意见作为总结工作、改进工作、学习思考的重要契机,着力推动劳动技能竞赛、四季帮扶、医疗互助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上台阶。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总工会全体干职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彭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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