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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遇烦恼 消委调解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2-11-25 16:36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刘琬然、欧依妮 浏览量: 【字体:

“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帮我解决了这个困扰我多日的难题!”11月24日下午,桃江县消费者协会成功为市民李先生调解一消费纠纷,激动的李先生连连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李先生于2021年11月份在桃花江镇某木地板店花三万元购买了一批木地板用于自家房屋装修。今年8月份,木地板开始施工安装。安装完毕后,李先生发现,拼接的木地板色差过大,与看到的样板不符。李先生向商家反映,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遂拨打桃江县消费者协会电话投诉。

 

图为调解现场

接到投诉后,投诉举报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倪明亮和执法人员胡自觉、刘光辉主动联系了李先生,并前往李先生家中现场察看,发现确实存在木地板拼接色差较大的问题。工作人员组织李先生与被投诉门店负责人进行了调解,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为李先生更换色差较大的木地板,争取做到李先生满意,至此达成一致意见。

桃江县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因商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消费者要求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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