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 “黑臭水体”变成清澈溪流

发布时间:2022-10-20 11:52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冷芬 陆科强 浏览量: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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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桃江县检察院成立监督检查组,对碧螺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垃圾堆积以及善溪梅林村地段污粪、污水违规排放问题进行回访。经过现场勘查,确认碧螺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周围垃圾已全部清理,善溪梅林村地段污粪、污水违规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成。

今年9月,桃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志群在巡河时发现,碧螺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旁垃圾堆积,武潭镇善溪梅林村地段河边的部分养殖户将养殖场污水、粪便直接排入善溪,导致沟渠中垃圾、粪便堆积,水体变黑、臭味浓烈,河道污染严重。经调查,善溪梅林村地段有10余家家庭式养殖场,主要养殖物为生猪、鸡苗,生猪规模约1500余头,鸡苗规模约20000只,其中7家养猪场存在偷排漏排污水、粪便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立即向河长办反馈,并向武潭镇人民政府发出《磋商函》。收到《磋商函》后,武潭镇政府立即成立由河长办、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的调查组,安排人员对碧螺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旁垃圾进行清理;对违规排放污粪、污水的养猪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加强对善溪两岸养殖户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管理。

据悉,自桃江县开展“河长+检察长”制工作以来,县检察院指定包括检察长在内的5名院班子成员为“河湖检察长”,对全县河湖长制管理的15条河流(沟道、湖泊、水库)进行监督管理,在全县范围内构建起了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整改后的碧螺水库部分区域

 

整改后的善溪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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