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三个转变”做好特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22-08-12 08:03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冷芬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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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以来,桃江县检察院用“三个转变”做好特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

一是由“坐等申请”转变为“主动找案”。对近两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一一甄别,最终确定贫困户、智障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的5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为救助对象。

承办检察官上门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

二是由“书面审查”转变为“上门问案”。针对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因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意接受调查询问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提出救助申请,告知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帮助整理申请资料,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三是由“单一救助”转变为“综合帮教”。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教的有效衔接,联合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帮教服务12人次。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帮扶理念,为2名因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面临辍学的被害人申请“检·爱计划”公益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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