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召开“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07-22 15:55
信息来源:县税务局
作者:廖诗涵 李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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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规定,自7月18日起,全省范围内的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以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为保证“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在桃江县顺利开展,近日,县税务局组织一期现场培训会,对县内9家即将受票的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新发票,不用介质,无需领用UKEY、无需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只需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即可开票,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发票开具后,数据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大大提高了效率,减轻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
县税务局采用线上辅导、集中培训、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全电发票”宣传辅导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全县44户“预先服”网格化服务重点企业进行了线上宣传辅导全覆盖。接下来,将继续对“非受票重点企业”开展宣传辅导,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