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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3-23 08:17 信息来源:桃江县水利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县直属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符莹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邹武胜同志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符心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现场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蔡凤文及巡察组成员,县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其他在职县管干部、全体机关干职工,二级机构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光鑫矿业代表列席会议。

符莹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县水利局党组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巡视巡察独特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巡察为契机,不断清除一切影响县水利局党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推动解决县水利局党组想要解决、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凝聚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履行职责使命,坚决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水利局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要紧盯“关键少数”、作风建设、清廉桃江建设从严监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县水利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联络组,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承担好相关任务,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工作,合理安排个别谈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保障。要妥善处置巡察舆情,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巡察组,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故、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邹武胜明确,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其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县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本次巡察主要围绕“三个聚焦”,重点了解县水利局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湖南调研考察以及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履行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县水利局党组织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利益,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廉洁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廉洁情况;重点了解县水利局党组织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县水利局党组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作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县水利局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绩。

符心冰表示,县水利局党组将切实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对巡察工作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清醒认识此次巡察工作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健全全县水利系统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二是全力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察。巡察期间,我们将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检察,客观公正的反映情况,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做到深刻反思,虚心接受并立行立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建立台账逐步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正确处理好巡察工作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主动与巡察组加强对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做好巡察组办公、谈话等日常工作的保障,保证巡察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开展。坚持巡察工作与正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既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又要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推动水利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牢基础。作为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一定以身作则,带头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县委巡察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县水利局的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进驻县水利局单位2个月。巡察期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5月20日)设专门受理举报电话:15707378026,电子邮箱: tjxc15707378026@163.com,受理举报箱设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县水利局办公楼一楼。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审:杨雅靖  监审:卢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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