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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归来” 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桃江红色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2-01-19 07:58 信息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陆科强 浏览量: 【字体:

 

仪式现场

“忠魂归陵园,浩气存天地”,2022年1月18日上午,桃江县零散烈士集中安葬仪式在县烈士陵园举行,姜既明、陈军等烈士墓及无名烈士墓迁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桃江县检察院应邀派代表参加仪式。

 

向烈士致以崇高敬意


 

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去年12月,桃江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安排,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全县15个乡镇,对154 座零散烈士墓进行实地调查。针对调查发现的部分烈士墓存在墓冢难以辨识、位置偏僻及周围杂草丛生、不便祭扫、未建造墓碑、未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16份,推动全县开展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桃江县人民政府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由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召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全县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烈士墓保护管理制度和零散烈士墓迁葬计划,修缮烈士墓,改善烈士墓周边环境,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便于群众瞻仰缅怀英雄烈士,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

此次零散烈士集中安葬仪式,是根据《烈士安葬办法》的规定及 《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将桃江县零散烈士墓迁至桃江县烈士陵园进行依法保护、集中管理。

(二审:李 丹  监审:卢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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