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5月24日上午,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令贤、副主任赵立峰、刘造军分别主持相关议题,副主任黄平、赵勇出席会议,副县长李智敏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现场
伍令贤讲话
会议通过了桃江县第三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传达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经表决,同意关于提请决定任免黄水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任免王琴等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到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要进一步理清权责边界,明确出资人、监事会、企业主管部门职责,建立权责清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要凝聚合力,提升我县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一方面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要加强国资监督队伍建设,突出国有企业监管重点,强化国有企业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有关规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1年,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整改促攻坚,圆满完成了全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被评为湖南省唯一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变好’单位”,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50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90个区县(市)综合排名第13位;年度考核排名全市第一,被评为全市优秀区县,获得市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项。
会议指出,2022年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要圆满完成“夏季攻势”目标任务,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按期销号;强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清单,对于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确保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落实到位;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格按照规范、整治、关停“三个一批”和“一企一策”的方针;全力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力争两年内成功获评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并持续巩固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按照申报程序如期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克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喻勇刚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