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大栗港镇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大栗港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县纪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怀望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并对配合巡察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胡鹤鸣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大栗港镇党委书记刘湘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赵闻滨及巡察组成员,大栗港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大栗港镇政府全体机关干职人员、近三年来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及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各村(社区)村支两委成员等列席会议。
高怀望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把握政治巡察内涵。 巡察是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要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重点查看党组织领导作用、核心职能履行、正确政绩观树立、风险防范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紧盯“中梗阻”问题。同时,巡察是校准行动偏差的有力载体,要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新官不理旧账等政绩观错位问题。巡察还是一体推进“三不腐”、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既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实现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同题共答强大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把自己、职责、工作摆进去。要全力协同配合,组建联络小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隐匿窜改资料。要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建立问题、责任、任务清单,对账销号,把政绩观问题作为整改重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严明纪律规矩,以过硬作风护航巡察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恪守政治忠诚,讲真话、报实情,领导干部带头检视短板。严守保密和廉洁纪律,严禁打探消息、人情勾兑,杜绝干扰巡察行为。要坚持常态长效,深挖制度根源,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严肃追责问责。
胡鹤鸣指出,本轮巡察为期3个月左右,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将紧扣“四个聚焦”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治、建”一体推进。大栗港镇及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资料调阅、专题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信访处置等工作,确保巡察有力有序推进。同时巡察组将紧紧依靠镇党委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执行问题底稿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刘湘斌表示,巡察是对镇党委履职的全面检阅。镇党委将提高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民生诉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强化联络保障,服从巡察安排,做好服务。针对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建立清单、明确时限,确保事事有着落。强化党建引领,改进作风,将巡察成果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十五五”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整改实效促进大栗港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进驻大栗港镇及所属村(社区)3个月。巡察期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18日)设专门受理举报电话:0737-8218568,受理举报箱设在大栗港镇及所属村(社区)。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起14:00-17:30)。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栗港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