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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医保特殊门诊报销事项
  • 来信时间2021-11-18 11:27:25
  • 来信人彭海波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特殊门诊以前付款的发票(2021年度)是否能否报销?如果能报销,请告知报销程序。2021年11月18日,我去人民医院购买501.4元用于支架手术术后用药,但是在窗口直接也没能报销。这个是否还能报销?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2021-11-25 08:29:20
  • 答复内容

    彭海波同志:

    您好!关于医保特殊门诊事项的信件已收悉。

    现回复如下:经查实医保系统,您父亲彭卫平已办理城乡居民特门,通过病种为冠心病。8月16日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导致部分特门费用没有办理报销。您可将门诊发票等资料交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县医疗保障局将在2021年12月份统一按特门标准办理特门报销。

    非常感谢您对桃江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拨打0737-8202783(城乡居民医保审核股)、8885239(城镇职工医保审核股)服务热线予以咨询或反映问题。桃江医保将及时予以解答。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 满意度 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