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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医保报销问题
  • 来信时间2021-08-07 14:40:12
  • 来信人李夏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请问医保局的领导,根据桃医保发【2020】20号关于《城乡居民特殊病种门诊实施细则》里面的内容,癌症病人可以申请门诊报销,我们已申请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病种成功,为何到医保报销窗口报销却被告知无法报销?请告知该事项我们何时可以开始报销工作?报销比例及哪些费用可以纳入报销?如果有外省就诊情况是否可以报销?如果报销要什么程序?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2021-08-09 16:24:14
  •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8月8日,县医疗保障局经办人员李云与您联系,了解到您亲属邹向云于今年7月份申请了特殊门诊中的“恶性肿瘤(放化疗)”这一病种,病人在省肿瘤医院治疗。根据其申报的病种,该患者可报销的特门范围是在门诊进行的放化疗治疗费用。目前,县域内医院治疗的特门病人可在治疗后直接到该院医保科办理报销。在县域外治疗的特门费用的报销将在医保系统升级后(预计8月份完成)统筹安排。

    非常感谢您对桃江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欢迎拨打0737-8202783(城乡居民医保审核股)、8885239(城镇职工医保审核股)服务热线予以咨询或反映问题。桃江医保将及时予以解答。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8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