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县委全面工作,分管军事工作。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全县经济工作;兼管人民武装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协助县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管党群、政法、县委办公室、意识形态、统战、督查考核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和招商、城建、国土、房产、旅游工作。
主管重点项目工作;负责支持核电项目建设和CDM项目工作;联系计划物价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产业发展规划。
协助县长管理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财税、安全生产监督、招商引资、人事、行政学校、统计、调查队、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老干、政府法制、人民防空、督查考核、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机关事务、接待、信访、稳定、档案、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军事、审计、监察工作;联系人大、政协、老科协工作。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联系工业、交通、环保、金融、督查考核工作。
分管公安、交警、司法、武警、消防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房地产、国土资源、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和修山电站、白竹洲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分管稳定工作;联系政法、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工作。
主管组织工作、县直机关工委工作。
主持县委机关日常工作,主管县委办公室工作。
主管政法和维稳工作。
主管人民武装工作。
主管统战工作,主管计划生育工作,联系民政、农业农村工作。
主管宣传工作;联系教育、科技、卫生工作。
主持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全面工作。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农业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持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工作。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协助分管有关重点项目工作。
分管工业、乡镇企业、交通、公路、征稽、火车站、地方海事、电力、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盐业、石油、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分管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粮食、供销、工商、外事侨务、台务、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经管、农机、气象、移民、水文、桃花江灌区、“两会办”、民政、残联工作;协管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工作和新华书店;联系共青团、科协、妇女儿少工作。
分管金融、保险、烟草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
协管林业、文化、旅游工作;主抓林工产业发展、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建设。
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负责县经促会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办公室、经科委、人资环委工作;主持县经促会日常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文教卫体委工作。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法制社会群团委、提案委工作。
主持县工商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