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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受理条件

1. 车辆所装载货物须是合法装载的不可解体货物。

2.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3. 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

4. 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4.5(超限车辆行驶不同公路等级时,按最低等级线路确定装载高度);总宽度不得超过一个行车道宽度,超过的,应有安全保障措施;一般不办理超宽限值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

5. 应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

6. 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申请人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偿协议。

7. 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三)所需材料

1. 承运人与承运车辆所有人之间的运输协议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原件1份);

4. 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原件1份)

(四)办事流程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网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0/121/index.htm

(六)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九)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51—9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冬季(101次年4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服务热线

①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47

②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工作时间)

                07378788668(休息时间)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道路运输 二级事项 行政许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 律、法规对政府信息 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开层级1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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