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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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受理条件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 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 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 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三)所需材料

1.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 

2. 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

3. 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5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6授权委托书

(四)办事流程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网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0/121/index.htm

 

(六)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厅综合受理窗口

(九)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51—9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冬季(101次年4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服务热线

①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47

②监督投诉电话:07378822218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道路运输 二级事项 行政许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 律、法规对政府信息 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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