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详细信息
|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二级事项 |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二级事项 |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