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灰山港镇创建工作八项专项整治任务分组安排》和《灰山港镇创建重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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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山港镇创建工作八项专项整治任务分组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月一工作例会、双月一统一调度、季度一集中整治。二是切实凝聚创建合力。创建办牵头抓总,充分履职,各部门单位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切实提升创建水平。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镇区环境,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努力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任务安排 (一)“镇容镇貌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丁友平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交警中队、市监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中队、创建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主次干道秩序整治,重点区域的流动摊贩、越店经营、条幅、广告牌、电喇叭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潲水桶清理或换新,强化“前门三包”。 2.对基建工地不围挡和围挡不规范、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3.规范夜宵市场(营业时间控制在下午6:00以后)。 4.落实社区内住户、经营户“门前三包”工作措施。取缔清除各社区的种养,取缔各社区巷道内的摆摊设点违规经营。拆除各社区巷道的违章建筑、清除街巷堆放物。 5.取缔镇区砂石堆场、石材加工、木材加工行业,清除各种乱堆乱放的货物。 6.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清理可移动门店招牌、横幅、条幅,取缔城区门店前太阳伞和雨棚。 7.对运输车、工程车、渣土车、砂石车实行重点监管,对渣土、砂石、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确保装载适度不撒漏。 8.全面清理乱停乱放的僵尸车。 9.取缔马路市场。 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丁友平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陈年垃圾清理、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镇区陈年垃圾的清理由各社区负责进行前期清理,社区不能自行清理的,报镇创建办,由镇创建办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创建办和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2.全面整治镇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重点整治各生鲜超市、城区废品回收点的环境卫生、确保功能分区、经营有序。 3. 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及管理,对空坪裸露地进行绿化和硬化,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和维护,接通断头路并硬化,并逐步黑化城区主次干道。 三、“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彭光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中心校、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重点整治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镇区主次干道及严管路段,集中整治镇区中小学校、商业区、农贸市场、汽车站、大型住宅区等交通拥堵区域及各村(社区)的重点区域; 2.重点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涉牌涉证违法、货运车辆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机动车占用公交候车专用区域、不系安全带、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 4.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5.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规行为; 6.重点整治汽车、电动三轮车、二轮三轮摩托车、助残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五类车”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7.重点整治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为; 8.完善各类交通设施、推进智能交通管理; 9.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四、“八小行业和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丁友平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牵头单位:市监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创建办 主要职责: 1.依法打击在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为“八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2.严格查处不按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八小”行业门店落实“门前三包”不到位、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对“八小”行业破损或陈旧的门面要督促业主及时修补清洗。 4.做好小歌舞厅(含KTV)、小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整治达标工作,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5.做好小宾馆、小美容美发店等行业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措施,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6.做好小餐饮店、小食品零售店、小作坊等行业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措施,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五、“客运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彭光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执法九中队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警中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l.查处镇区范围内QQ车、助残机动车、微型轿车、面的车及其他小轿车等在镇区范围内从事的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整治车站周边等非法营运现象。 2.查处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上下旅客和长途客车越线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城市公交车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查处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5.营运车辆配备卫生工具。 六、“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万里飞 副镇长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中心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消防中队、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加强网吧监管,确保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2.开展互联网整治,彻底清除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 3.组织开展广播电视、书籍、报刊等媒介抵制低俗工作,清除不宜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节目和不良广告,查处不良出版物,深化“扫黄打非”工作; 4.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广告牌;无成人用品店;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600米内无彩票经营场所。学校周边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烟酒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5.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通; 6.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强弱电网线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肖珞瑒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供电所、灰山港电信局、桃江移动分公司、桃江联通分公司、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整治镇区主次干道杆线、背街小巷凌空散线、居民小区入户线和公共区域横跨线; 2.强、弱电走线分开,及时清除废弃的线缆和线杆; 3.主次干道两旁的灯杆、灯具、配电柜要整洁完好,能正常使用,两侧的架空线要用钢绞线承重,采取捆绑悬挂式处理, 不得有下垂、松垮现象; 4.临街建筑物表面外挂得杂乱无章的线缆必须捆扎、贴墙走,尽量隐蔽处理; 5.尽量减少凌空散线,按“横平竖直”的要求走线,断绝“蜘蛛网”现象,达到整洁、美观的标准。 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组 牵头领导:丁友平 党委委员 政法委员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主要职责: 1.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杜绝垃圾随意堆放、垃圾外溢、焚烧垃圾等现象; 2.以镇区周边村、国省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旅游景点村为重点,清除卫生死角、沉积垃圾、乱堆乱放以及杆线、墙面上乱悬挂的广告招牌(破旧横幅); 3.加强公共卫生厕所建设、管理和维护,清除旱厕; 4.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镇区、农村集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治理规模畜禽养殖粪污,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5.规范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确保规范整洁。 灰山港镇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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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动态信息 |
公开时限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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