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石牛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题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4.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5.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行执处罚结果信息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上传至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桃江县公众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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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石牛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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