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就业政策问答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高校毕业生 你知道吗?就业服务和帮扶有这些措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问答 (一)问:哪部分高校毕业生可以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二)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具体流程: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高校提出申请。2.各校对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后报送当地市州人社部门。3.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及人数。4.各市州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学校再拨付给学生个人银行账户。5.各市州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将资金发放情况分别报送省人社厅、教育厅和财政厅备案。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 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问答 (一)问:哪部分高校毕业生可以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期限是多长? 答:补贴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问: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报资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由补贴申请人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 2.《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三、就业见习补贴问答 (一)问:就业见习基地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人群有什么样的规定?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主要用于哪里? 答:吸纳以下人员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1.16-24岁失业青年,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见习期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问:申请就业见习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报资料:参加就业见习的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1.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见习单位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见习补贴。2.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等。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 3.《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6号)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问答 (一)问: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二)问: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具体流程: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进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培训工种、培训等级、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之后按照培训时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向培训办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申请补贴。 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 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问答 (一)问: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什么样的规定? 答: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问:高校毕业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 2.《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 六、高校毕业生重点帮扶政策问答 (一)问:哪部分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重点帮扶? 答:对孤儿、残疾人、少数民族、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符合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援助。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问: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三)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等。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就业创业 | ||
| 一级事项 | 就业信息服务 | 二级事项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牛田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