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条件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长期居住的。 2.由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人员。 3.由住建部门认定的C级、D级危房或无房户,在本年度实施房屋维修新建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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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 一级事项 | 条件与标准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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