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及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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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建设要求和补助标准: 1.危房改造资金是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按户籍人口、建房面积、危房等级、贫困程度等进行政府补助。 2.推行C级危房维修加固,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优先保障危房加固改造指标; 3.D级危房的重建,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农户贫困程度实行差异化补助。 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阳光操作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群众自愿,分批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村困难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坚持节约用地,节能环保的原则。危房改造必须注重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必须符合镇、村规划的要求。 4.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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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 一级事项 | 条件与标准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 公开主体 | 乡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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