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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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开内容链接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
一级事项 | 补偿 | 二级事项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乡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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