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基层政务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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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一级事项 补偿 二级事项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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