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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提交资料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

  (3)低保存折(需将银行记录更新到当前日期)或低收入认定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它关系证明材料;

  (6)受理部门认为必需的其它资料。

  以上申请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合同提交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其它均需提供原件。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回应关切 二级事项 主动回应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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