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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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办理条件 列入申请人轮候名单的公租房申请人 (二)办理依据 《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桃政办发[2022]5号)全文 (三)办事流程 审核资料,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符合条件予以分配,安排入住或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予分配并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方式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住房保障窗口办理 (五)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桃花江大道100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住房保障窗口 (九)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①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②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十)服务热线 ①业务咨询电话:0737—8788822 ②监督投诉电话:0737—8788959(工作时间) 0737—8788668(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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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配给管理 | 二级事项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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