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退出审核流程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受理条件
当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必须退出公租房
(二)办理依据
1.《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办发[2015]52号)全文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物业部门已出具意见的公租房退租申请表 3.《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四)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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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配后管理 | 二级事项 | 到期退出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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