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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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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市民在第33648号市长信箱中反映“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县是否有公租房可以租赁,我是外县来桃江务工的,事业编,还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入编的可以申请到吗?该如何申请。”

回复如下:

根据《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桃政办发〔2022〕5号)第四章第十条:“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2. 申请家庭为公共租赁住房相对应的户口所在地城镇低收入家庭。(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六年;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申请时正在用人单位务工,在本地城镇稳定就业;2. 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若您具备上述三种申请条件中任意一种,请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桃江县政务中心四楼住保窗口(电话0737-8788822)申请办理。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回应关切 二级事项 互动回应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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