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市民在第33648号市长信箱中反映“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县是否有公租房可以租赁,我是外县来桃江务工的,事业编,还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入编的可以申请到吗?该如何申请。” 回复如下: 根据《桃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桃政办发〔2022〕5号)第四章第十条:“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2. 申请家庭为公共租赁住房相对应的户口所在地城镇低收入家庭。(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六年;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 申请时正在用人单位务工,在本地城镇稳定就业;2. 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若您具备上述三种申请条件中任意一种,请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桃江县政务中心四楼住保窗口(电话0737-8788822)申请办理。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回应关切 | 二级事项 | 互动回应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