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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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9年第2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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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税务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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