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高桥镇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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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高桥镇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总表 三、收入总表 四、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高桥镇地处桃江县西南部,距县城15公里,与桃花江镇、浮邱山乡、松木塘镇接镶,与石牛江镇、牛田镇、鸬滋渡镇毗邻。我乡在1995年年底的撤区并乡中由原高桥镇和石井头乡合并而成,在2005年的乡镇区划调整中属于保留乡镇。全乡总人口32337人,国土面积96平方公里。原辖35个村,2008年5月合并为12个村,2016年,12个村再次合并成10个村。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高桥镇政府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乡人民发家致富奔小康。主管上传下达、文件的签发、文化、广播、组织、人事、妇女,财政、财务、税收、后勤,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维稳、信访,防汛、抗旱、农村清洁工程、农技、农机,企业、安全生产,民政、劳动保障,城镇规划,城区卫生。 二、机构设置 高桥镇2020年人员编制数80人,行政46人,全额事业编33人,工勤1人。预算内按干职工在编在岗人数76人,行政在职38人,事业在职36人,自收自支在职2人。分流人数16人,离退休人数54人,其中兽医退休8人编制。乡政府内设党政办、财贸办、计划生育办、综合治理办、农村办、企业办、社会保障办、村庄建设办、清洁办、扶贫办等十个办。 三、预算单位的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高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含十个内设办)。 第二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2、收入总表 表3、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8、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支情况 高桥镇全年预算拨款总收入1093.2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93.2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预算内的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全年预算拨款总收入1093.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口径划分,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的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基本支出录入表)。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专项经费和项目支出计划(具体支出内容明细见专项业务和项目支出录入表)。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 1、工资和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根据县人社局工资核定数据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编内实有人员由财政预算拨款全额安排,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2)津补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按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3)绩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编制预算。 (4)奖励工资: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在职职工1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5)养老保险: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计算职业年金,预算至机关社保所。 (6)失业保险:事业编制人员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7)医疗保险: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计算编制,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退休人员医保按年基本退休金的4%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由县级财政统一安排支出。 (8)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9)生育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算编制,由综合预算统筹安排。 (10)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的总额的12%编制预算。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内车辆2万元/台/年;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险接受乡政府采购办的监督管理。 (2)公务费:乡镇按编制人员人平10000元/年标准预算。分别列入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相关经济科目。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遗属补助:根据工资负担原则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2)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2019年12月人事部门核定标准,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 (3)乡镇机构分流人员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1150元和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计算,其中自愿不竞岗事业全额编人员按基本工资的80%。 4、专项业务支出 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专项工作任务等情况,逐项核实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主要项目包括:大宗印刷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等。 5、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按其支出性质分为支持经济发展项目、产业引导项目、民生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和其他项目。项目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支出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和细化,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按功能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04万元,城镇社区支出30.65万元,农林水支出500.0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 1、基本支出805.73万元 (1)工资副利支出659.34万元(基本工资262.75万元,津补贴110.11万元,绩效工资87.87万元,奖金1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万元,住房公积金53.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2.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9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6.41万元,奖励金0.78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17.7万元(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6.4万元,差旅费10.6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2.9万元,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2、项目支出287.48万元。 3、三公经费:1、三公经费总计20.56万元,①基本公务接待费16.56万元,②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相同。 4、项目支出311.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高桥镇全年预算拨款总收入1093.21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93.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高桥镇全年预算拨款总支出109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3万元,项目支出287.4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高桥镇全年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05.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3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高桥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央和省要求“三公”经费零增长,即“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年初预算数,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结合这些要求和情况,准确把握,认真填报,既坚决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又客观反映履行职能职责的必需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56万元,其中:①基本公务接待费16.56万元,②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相同。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0年高桥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申报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20年部门预算数109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21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数105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5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政策性普调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部门预算数109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21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数105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5.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政策性普调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三公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与2019年部门预算相同,都为20.56万元。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5、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增收节支规定,减少办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安排805.73万元。其中工资副利支出659.34万元(基本工资262.75万元,津补贴110.11万元,绩效工资87.87万元,奖金1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万元,住房公积金53.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9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6.41万元,奖励金0.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7.7万元(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6.4万元,差旅费10.6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2.9万元,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促进采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政府采购办的意见办法和我乡实际,2020年度高桥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安排情况如下: 1、采购预算总金额308.85万元。 2、部门2020年采购预算资金来源为一般预算公共拨款。 3、采购内容主要为公租房二期工程、政府办公大楼维修、政府日常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726.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8.12万元,固定资产350.35万元。 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37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4.53万元,固定资产420.8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高桥镇财政所 二零二零年二月 ![]() ![]()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
一级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二级事项 | 政府预算 |
公开时限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公开主体 | 高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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