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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江镇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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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桃花江镇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以桃花江镇政府牵头,医院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参与,全院职工协助,各村(社区)乡村医生提供支持。医院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各项目负责人。

成立桃花江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

 长:李芩芹     副镇长

副组长:刘       镇卫生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镇卫生院副院长

 员:公卫办成员、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莫余辉任办公室主任,贾春花、郭毅春、彭海燕为成员,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日常工作和村(社区)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项目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肿瘤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服务要求按第三版规范执行,2023年具体服务项目、工作指标、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任务指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指标按2023年度省级标准执行。

三、责任分工

(一)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执行与落实,组织开展签约服务,负责做好本乡镇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村级和公卫办绩效考核方案,对村(社区)卫生进行管理、督导以及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公卫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工作安排表:

项目

人员

负责人

职务

负责公共卫生全盘工作

莫余辉

莫余辉

 

组织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郭毅春

郭毅春

副主任

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健康管理

贾春花、徐华、肖玲燕、罗乐平、王思妮、

刘令纯、周  

贾春花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彭海燕、刘静、龚惠子、邱彧、王亚欣、昌红

彭海燕

 

中医药健康管理计划生育

 

  

 

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郭建芝张喜、吴静、胡艳良、刘青蓝

郭建芝

 

卫生监督协管、肿瘤患者健康管理

王金华

王金华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李龙鹏

李龙鹏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健康扶贫管理

贾晓艳彭佳希

贾晓艳

 

计生药具发放管理

罗乐平

罗乐平

 

 

(二)村(社区)卫生室。村(社区)卫生室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原则上将40%的项目任务交由村(社区)卫生室承担,组织签订《政府购买村(社区)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开展签约服务,并按《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接受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根据上级有关绩效考核评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镇《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度考核细则》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细则》(单独行文),按细则考核计分。

(二)考核时间每年两次督导,分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每年两次考核,分半年度和年终考核。

(三)公卫办每季度对各项目进行一次督导,每月对各村(社区)卫生室进行一次综合评分,全年评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

(四)半年度考核、年终考核处罚事项。

1、居民健康档案: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发现未建立家庭档案每发现一份扣100/份。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少一期扣150元,健康知识讲座存在弄虚作假每次扣300元,个体化健康教育未完成任务数扣10/条。

3、预防接种:每发现虚假查验扣10/人。

40-6岁儿童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300/份处罚。

5、孕产妇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750/份处罚。

6、老年人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200/份处罚。

7、慢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150/份处罚。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600/份处罚。

9、肺结核患者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300/份处罚。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凡发现漏报处罚200/例。

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半年度、年度考核发现医用垃圾未分类管理、未及时上交、无消毒记录每发一次扣200元。

12、中医药健康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200/份处罚。

13、肿瘤患者健康管理:半年度、年度考核在信息系统里随机抽取10份档案,凡抽取档案存在不真实、内容不规范按400/份处罚。

(五)年终绩效考核分数以每月日常工作占25%、半年度考核占15%、年终考核占60%进行折算后的分数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分数。

(六)考核参与人员:

1桃花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2桃花江镇卫生院公卫办工作人员;

3各村(社区)(居)委会代表;

4乡村医生代表。

五、经费分配

坚持“做多少事、给多少钱”的工作原则,根据本乡镇项目内容和任务以及工作重点对村(社区)卫生室每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督查考核,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2023年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按省级年度标准执行,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按64分配年终根据县级实际拨付经费进行调整)。

(一)村(社区)卫生室项目经费分配办法(按基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4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以及2023年桃花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文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年终考核绩效经费按2023年桃花江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经费计算

)经费拨付

1经费的预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公卫经费预拨按常住人口平均拨付。

2、半年度、年度经费的拨付: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挂钩。具体标准为:考核分数为90分以上村(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全额发放并给予奖励2%;考核分数80-89分的村(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全额发放;70--79分的村(社区)卫生室按照以80分为标准,每下降1分扣发经费1%的标准发放;60-69分每下降1分扣发经费2%的标准发放,60分以下(不含60分)村(社区)卫生室扣发不低于50%公卫经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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