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灰山港镇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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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2020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包括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为做好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易镇陵 副镇长 成 员:文 亮 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伍 鹏 党政办主任 陈林春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丁军强 经济发展办主任 傅又文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杰 中心校校长 熊跃庆 派出所所长 詹永丰 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亮兼任办公室主任,文需玲任食品药品信息联络员,办公地点设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所。 办公室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深入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统筹协调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和督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由村支两委研究确定一名村干部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详见附件),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农村聚餐备案登记、信息报告和宣传引导等职责。 各校(幼儿园)校(园)长为本镇教育系统各校(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兼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一)排查内容。各村(社区)、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大对辖区内的初级农产品、水产养殖、生猪屠宰及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餐饮消费和药品流通等环节的动态监管,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各环节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患,并及时监管整改到位;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排查重点。结合当前形势和本镇实际:一是重点加强对36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外小卖部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二是重点加强对农村食品小作坊(豆腐、面粉等加工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屠宰和制售病死畜禽、“地沟油”以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汤类、调味品和餐饮具等食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三是要加大对药店、诊所等经营使用假药劣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举报的食品药品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排查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职责分工。明确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信息汇总报告等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酒类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并进行摸底建档。负责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重点加强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农村聚餐登记备案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2.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等)质量及使用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水产、畜禽产品的检疫,对水产品养殖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3.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风险评估,对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监测、排查。接到举报发现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通报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药品,食药监管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及时向上级报告)。食药监管所会同镇中心卫生院建立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联合处置机制。 4.镇中心学校: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和校内外小卖店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5.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协助支持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执行公务,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举报制度。镇直各监管责任单位要设立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为12331,鼓励群众参与隐患排查行动,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营造群防群治的监管氛围。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的联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规范隐患排查信息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直监管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部署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依法行政,严谨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对情况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深入排查,及时整治。要认真分析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治。对因工作扯皮推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而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动和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应急值守,充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镇直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镇应急办报告电话:8815512,食品药品监管所电话:815733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及时报告(1小时内),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灰山港镇2020年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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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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