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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药品等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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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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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公开主体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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